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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張阿婆一病不起,為了給張阿婆治病。

胡曉月花光了家裡的積蓄,還向隔壁家的王翠英嬸子,借了二百塊錢。

只因為給張阿婆看病的醫生說,某個特效藥,對張阿婆的病可能有效。

胡曉月家隔壁的王嬸子叫王翠英,原來在棉紡廠工作,和在鋼鐵廠工作的林忠叔是兩口子。

王嬸子和林鐘叔有三子一女,老大老二前幾年成的家,各有一個兒子。

小兒子是今年年初,成的家。

南城縣嫁女兒的風俗,男方是需要給女方父母一些彩禮錢的,以示答謝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

王嬸子為了能讓小兒子順利結婚,四十出頭的王嬸子把自己的工作,讓給了小兒子,還花了不少的積蓄。

兩家人的關係不錯,王嬸子一家子平日裡,對張阿婆和胡曉月都頗為照顧。

因為現在是1973年,政府要求有知識的青年,下到農村去,支援農村建設。

每家每戶,除了獨生子女。

年滿十八歲,沒有結婚,沒有工作的知識青年。

必須要有一個人,下到農村去,支援鄉村建設。

雖然這個時候,大多數的人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但王嬸子兩口子卻是對家裡的么女林珍珍,寶貝得很!

畢竟是物以稀為貴,又是家裡最小的女兒,而且人不僅聰明還長得漂亮,夫妻倆好的都接了去。

所以,哪裡捨得女兒下鄉去吃苦受累,更不想隨隨便便,找個人就把女兒嫁了。

林珍珍還差兩個月才滿十八歲,可是剛高中畢業,街道辦就幾次上門做思想工作了。

早在幾個月前,王嬸子和林忠就四處找關係,托熟人給林珍珍找工作了,只是現在的工作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哪有這麼好找。

前兩天,王嬸子在供銷社上班的表妹說,單位有一位女同志,要跟丈夫去隨軍。

想要賣掉自己的工作,供銷社的工作,在七十年代是很吃香的。

所以要的錢,也比別的工作要貴一些,六百塊錢不二價,因為是熟人,給三天的時間考慮和湊錢。

若是其他人可沒有這個優待,這可急壞了王翠英林忠兩口子,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還差二百。

原主胡曉月,雖然年紀小,但也是個要強,又重情重義的姑娘。

從別人那裡知道了這個情況後,心裡特別的著急。

雖說王嬸倆口子,也知道她家裡的情況,並沒有開口叫她還錢。

但她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更何況,王嬸林叔倆人,在她和張阿婆最需要錢的時候,肯對她們寡婆孤孫的伸出援手。

這份情義更是難得,原主胡曉月就在心裡暗下決心,一定想方設法把錢還了。

而且,如果林珍珍失去這個供銷社的工作的話,就要下鄉了。

早年的張阿婆和丈夫吳春生,是逃荒,躲打仗,躲徵兵,才來到這個陸路交通不便利的南城縣的流民。

南城縣雖然經濟落後,地理位置偏僻,但在戰火紛飛的年代,這裡相對其他地方要安全許多。

又因為南城縣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依山傍水,氣候很是宜人。

滋生出許多中草藥,識得些中草藥的吳春生,便決定在南城縣安定下來。

吳春生以釆草藥為生,張阿婆給人清洗,縫補衣服添補家用。

勤勞的兩個人,經過幾年的積攢,日子也越過越好了起來,有了孩子後,還在南城縣買了地,建了房子。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在兒子六歲的時候,吳春生上山採藥時,不慎掉下山崖不幸身亡。

張阿婆一個人辛苦地把吳剛拉扯大,又給他找了一份,在運輸隊開車的工作。

卻不想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吳剛,又出了車禍,去世的時候剛滿十八歲不久,還沒有談物件。

正處於失去兒子的悲痛之中,又聽到一些人的閒言碎語,說張阿婆“剋夫又克子”的話。

一時想不開的張阿婆,在兒子的頭七那天,走到南城河邊,想跳入河中尋短見。

卻碰上了在河灘邊上,奄奄一息的胡曉月。

救治胡曉月,花光了張阿婆的養老錢。張阿婆原本的打算,是想著等她恢復記憶了。

找到胡曉月的家人,讓他們把醫藥費補給她,畢竟六十年代初,兒子的撫卹金,加上她的一些積蓄。

臨近一千塊錢,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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