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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人頭稅分為兩種,一種是“口賦”,即對未成年人徵收的人頭稅,又稱兒童人口稅;另一種是“算賦”,就是對成年人徵收的人頭稅。
漢朝立國之初規定,口賦徵收範圍是七歲到十四歲的兒童,每人每年二十三錢。
漢武帝時期,由於國家對外用兵日多,國庫日益捉襟見肘,無奈之下又改為從三歲開始徵收,“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
東漢末年,由於政治黑暗,為了滿足統治者揮霍無度的奢侈生活,東漢朝廷居然將口賦的徵收年齡下調至一歲,天下百姓到了“民多不舉子”的悲慘境遇。
至於算賦,在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朝廷下令正式徵收,規定凡年齡15歲到56歲的成年男女每年繳納一算,即120錢。
惠帝在位期間,政府還曾將算賦作為一種鼓勵人們生育的政治手段。“惠帝六年,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說女子到了十五歲還沒有出嫁成家的,人口稅就要交常人的五倍,即600錢,這算是“單身稅”雛形了吧。
後來隨著國家的發展,政府也會有臨時性的減賦政策。比如漢文帝在位期間最低時每人每年繳納40錢即可,昭帝、成帝時期也有過類似的減賦政策,但終因是政策性的因素,這種減賦措施並不會長期施行,百姓身上的負擔依舊很重。
在漢朝,從出生到退休,只要名字出現在政府的戶口冊子上,所有人都要交人頭稅。雖然田賦稅率很低,但對於一家人來說人頭稅還是要交不少。
隨著漢代土地兼併現象的愈演愈烈,大量百姓都喪失了自己養家餬口的土地,自己的生存都成了問題,但卻仍要承擔政府分攤下來的各種兵役、勞役和人口稅。
沒錢交稅,欠稅的農民會被充作官奴,被迫在各級官府衙門中充當苦力做事。不僅待遇十分差勁,而且當了奴隸也要交人口稅,還要加倍上繳。
於是相比於官奴,許多人寧願出賣自己去私人家做奴隸。這是因為賣給私人當奴隸不但不用自己出人口稅,而且私人奴隸的生活在相當程度上還要遠遠優越於當時的普通民戶。
雖然養著大批奴隸要出雙倍的人口稅,但是那些有著大批奴隸的地主卻省下了大量僱傭勞動力的錢。他們不但用自己手中的奴隸去種田勞作、開墾荒地,個別有權有勢者甚至還用這些奴隸去進行入山燒炭、砍伐開礦之類的活動。
這些經濟活動帶給地主的利益要遠遠大於他們所出的人口稅,多餘的錢還可以拿來一部分改善奴隸生活,吸引更多的人來為自己服務。
這也是到了東漢末年,那些大地主動不動就奴僕成千上萬的原因。像糜竺嫁妹,就送了兩千奴僕給劉備當嫁妝。
當然,常威對這些可不是很懂,覺得有收入才有錢繳稅,沒收入交什麼稅?按人頭收稅太不符合邏輯了,於是大手一揮:“人頭稅,免了。”
這讓季布都無語了,可常威後面的話,都讓他有一種想掐死這狗子的衝動。。。。
“雜稅就太籠統了,這個以後再說,至於徭役,都免了吧,去到那邊,基本家家戶戶都是一窮二白,到時先以工代賑,等穩定下來之後,想幹什麼直接花錢請人就好了,這樣子還能拉動Gdp。”
在場四人都聽得一頭霧水,不過項羽、鍾離昧和項莊都表示無所謂,這三人基本都是常年征戰在外,對於內政之事,向來撒手不管。
唯有季布仍在不依不饒地追問道:“仙師,這些東西都免了,到時我們哪裡來錢還債?”
聽到這話,常威都有點不耐煩了,罵道:“天天想著還債還債,你不知道債多不壓身嗎?看看皮帶哥,過得多瀟灑。
老盯著窮苦百姓手上那幾個歪瓜裂棗有什麼意思?做人就要有志氣,要賺就去賺富人的錢。”
“說得好!常威。”項羽讚賞道。
一旁的季布趕緊問道:“仙師,不知道我們要怎麼賺富人的錢呢?”
“這個我暫時沒想到,到時見步走步吧。”
“你剛才又說做人要有志氣?”
“我是人嗎?我現在只是一條狗”
看到常威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季布都想掐死它了。
看到季布臉色不虞,常威忽然眼前一亮,說道:“小布,其實辦法還是有的,趁著現在大部分人不知道大王脫困,你和小眜可以到處借錢啊。
你就說大王敗亡在即,現在已經搭上了夏侯嬰的門路,需要用錢買命,或者納投名狀,想必很多人願意借錢給你,而小眜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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