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逼到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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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官的解釋顯得十分蒼白無力,他自己也是一頭亂麻,因此語言也根本組織不起來。
“不需要。”
葉歡很是乾脆的回答道。
“很好,雙方之間還有什麼需要問的嗎?”
“我的問題還沒有完,下一個問題我要問的是,原告,你說我當事人蓄意傷害你,因此早早的就將鉛筆刀帶來了,我看到目前的證據中,沒有任何一向證明到這一點。”
“另外,我這裡有一份檔案,是鉛筆刀上的指紋。根據鑑定結果,鉛筆刀上有三個人的指紋,其中有我的當事人,還有一個是原告你的,請問你作何解釋?”
原告一臉懵逼,再一次看向唐偉。
他現在徹底慌神,父母又已經被收押,因此他必須依靠唐偉來幫他。
儘管他看不上唐偉,但現在也只能是死馬當活馬醫。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鉛筆刀上有指紋,不能代表什麼,當時場面會亂,被告早就已經抱著要傷害我當事人的念頭,這才將鉛筆刀帶上。”
“我當事人看到被告拿出鉛筆刀,條件反射的試圖阻止也是有可能的。”
“只是可能嗎?這種假設不成立,而你們作為一審的原告,更是沒有在這方面提供充分的證據就做出了錯誤的宣判,同樣也是對我當事人莫大的無視。”
“法庭講究的是公平公正,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公正?霸凌者糾集七個同夥,長期對我當事人蓄意傷害,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一審中依然還在需要我當事人賠償,使用的法律是哪一條?”
葉歡發力,讓直播間的人都看的十分激動。
“我們的葉律師發難了,原告完蛋了。”
“思維縝密,沒有漏洞,反觀原告律師,那什麼玩意啊?”
“就這樣的還做律師,接官司也都不會全心全意的幫助當事人,這種人要來做什麼?”
“不愧是葉律師,幾個問題下來,法庭所有人都懵逼了。”
“我看葉律師不將法官送進去誓不罷休啊。”
“太爽了,第一次看到這樣的庭審,這才是真正為我們百姓著想的律師嘛。”
“保護我方葉律師,這樣的人太稀缺了,小心你被人暗害。”
“葉律師要是同意,我可以成為他的保鏢。”
“我是練家子,可以保護他左右,只要他願意,免費都行。”
葉歡繼續將有關法條拿出來,證實自己的陳述的事實以及原告應該負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當事人完全處於受害一方,被原告一直在欺凌,這件事事實清楚,不用贅述,我要強調的是,原告肆無忌憚的行為,相信法庭和直播間的所有人都看到了。”
“隨意欺辱他人,還沒有什麼悔意的,甚至是公開威脅的,我相信不用我多說,法官閣下和陪審員相關人員也都知道應該如何做。”
“另外一點,我當事人長期處於被霸凌中,不論是精神還是其他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我希望法庭考慮到我當事人的狀況,要求原告賠償我當事人的損失。”
這話說完,唐偉馬上就感覺到了自己要完蛋了。
他趕忙作出補充,緊張的說道:“我反對,這一起案件,本身就是被告傷害了我當事人,一審中就已經做出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依據同樣是無可挑剔。”
“被告當事人顛倒黑白,卻還言之鑿鑿的認為是我當事人霸凌在先。不管是什麼樣的前提,都無法消除這個案件的重要的事實,那就是被告的確傷害了我的當事人。”
“原告律師,我需要說明的是,公訴人已經被收押接受審查,他們提供的口供和證據也都是無效的。你竟然這樣無效的證據來辯駁,本身就毫無意義。”
唐偉心裡恨得牙根癢癢的,若不是原告如此囂張跋扈,他也不至於被葉歡逼到這種地步。
原本他就是勝券在握的,可現在卻顛倒過來,自己還要因為葉歡的反訴而提供更多的證據。
但目前他手裡拿到的證據也就是公訴人給他的,如何證明被告是蓄意而且是用了鉛筆刀劃傷原告,這一點,他現在倒是沒有什麼其他補充的。
而且就算是現在有證據,也已經過了舉證環節。
原告的律師,還想最後一搏,但是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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