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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孟巖,美杜莎的感覺是極為複雜的,初見時的恐懼,隨後是孟巖救下自己後的感激,以及隨後與自己的姐姐們躲在幽暗的冥界入口處時,在她的胡思亂想中的萌芽的,自以為的一見鍾情......
“你...你喜歡她?”
美杜莎用細不可聞的聲音,回了孟巖一句驢唇不對馬嘴的答覆。
翻湧的愛意下,孟巖同樣沒在意自己的提問,早已失神。
連番的經歷加身,孟巖如被皮鞭抽打著往前,往前,再往前,那差點跟他做出些什麼的少女此時才再次突現在他的心中。
倒不是孟巖無情,實在是,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情來的太過突然又莫名其妙,若不是美杜莎提起,估計孟巖想起自己‘老婆’的時間還要後延一段時間。
蹭的一聲,孟巖轉身就要......
“太陽城,埃及太陽城在哪?”
美杜莎感受到孟巖的急切,跟著在原地四顧,聽著孟巖的問話,一時間略有些無錯的回道:“北方,應該是在北方。”
“等一下。”
美杜莎抬手,拽住孟巖,隨後看著被孟巖帶著抻長了一大截的手臂,建議道:“我們可以先去前面的村莊問問,你這樣直接往北,是不行的。”
靈魂狀態的美杜莎即使體內恢復了些許能量,但要做到帶人飛行還是不太可能的,被抻長的手臂就是證明,而孟巖,當初離開帕臺農神廟時,他那極為尷尬的飛行能力美杜莎已經見識過了。
靠他倆直接飛去北方,即使不算沿路可能的危險,那也根本不可能。
已經開始沿著山坡往上爬的孟巖停了下來,回頭順著拽住自己的手臂看向還在原地的美杜莎。
月色、山風、詭異的粉紅妖怪......
雖然孟巖知道這是美杜莎,而且小姑娘家家的對自己也沒啥惡意,但這詭異的一幕還是讓孟巖冷靜了下來。
沒事的,老丈人是宙......
我特麼的白天把老丈人給幹了?
更慌了好不好!
美杜莎收回手臂,看著孟巖複雜的臉色以及從他那傳來的更復雜的情緒,沒怎麼與人打過交道的她暫時也理不出個頭緒,只得按照自己的想法繼續建議道:“那個殺了我的人有一匹天馬,他的實力其實很一般,要是你能......”
“呼~”
孟巖轉過身,剛剛不由自主順著美杜莎手臂移動的視線抬起,看著遠處夜色下靜謐的大地,回憶著腦海中關於珀爾修斯的記憶。
按照神話傳說,那傢伙其實也就是一普通人,只是做出了一些普通人無法做出的事情,所以被冠以了‘英雄’這一稱號。
當然,希臘或者說西方的觀念中,英雄是指意志極為堅定,且做出了普通人無法做到的事情的普通人。
與華夏的認知偏差在於,西方的英雄只看做了什麼了不起的事情,至於其它,忠孝節義啥的,無所謂,哪怕是一個大家公認的混蛋,只要他做出了了不起的,被普通人認為可敬的事情,那就是英雄。
就像基督教中,只要誠心懺悔,就可升入天堂;就像佛教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樣一樣的。
言歸正傳,記憶中,珀爾修斯之所以能殺死美杜莎,無非是依靠了自己的一些急智與幾件神裝......
神裝?
神裝!
孟巖疲憊的雙眼逐漸變得明亮,老祖宗曾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飛馬加幾件神裝,自己完全可以藉此快速且悄無聲息的回到埃及,甚至可以去希臘把達芙妮挖出來。
“他在哪?”
孟巖一邊問著美杜莎,一邊掰著手指開始數:宙斯劍、隱身頭盔、裝著美杜莎腦袋的阿波羅箭袋,還有飛馬。
潛行,攻擊,逃跑,妥妥的盜賊神裝啊,還是全套的。
“吶,我感覺的到,就在那裡。”
孟巖順著著美杜莎的‘真.粉臂’看向了東方,大片的黑色邊緣處,隱隱泛著亮光的一塊不大的區域。
珀爾修斯是英雄,死後還會成為英仙座,但,現在,他也只是一個懷揣著神器的普通人。
正如:小兒持金過鬧市,匹夫懷璧便是罪。
“砰!”
古衣索比亞王宮外的一處大宅內,一身酒氣的菲紐斯奮力將面前擺滿了各色武器的架子摔翻,稀里嘩啦的響聲停止,他粗重的喘息依舊迴盪在略顯空曠的屋內。
本以為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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