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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的,當公元1492年,義大利航海家c·哥倫布航行至美洲時,錯誤的以為所到之處為印度,因此將此地的土著居民稱作“印度人”(西班牙語:“indios”)。

後人雖然發現了哥倫布的錯誤,但是原有稱呼已經普及,所以英語和其他歐洲語言中稱印第安人為“西印度人”,在必要時為了區別,稱真正的印度人為“東印度人”。

漢語翻譯時則直接把“西印度人”這個單詞翻譯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煩,到如今仍為最普及的用法。

但,

你要知道的是,所謂的印第安人並不是特指美洲的所有原住民土,而是泛稱,泛指生活於整個美洲大陸的數十甚至上百的諸多部落。

就像孟巖從老祭司那剛聽來的,在南美大陸上,不止有他們與合恩角的那些人,在火地島的北方,在後世“基建狂魔美洲分魔”——印加人,還沒有沿著安第斯山脈修建沿山道路之前,在安第斯山的東面特胡爾切人近乎稱霸火地島與中安第斯山脈之間的大片土地......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孟巖想要前往那據說是承載世間第一縷陽光的的的喀喀湖,要麼走安第斯山脈西面的無人區,要麼穿過以狩獵採集為生的特胡爾切人的領地。

什麼?咋不直接飛過去?

呵呵。

沖虛真人列禦寇知道吧,據他徒弟莊周記載:夫列子御風而行,旬有五日而後反。

翻譯一下就是,列子,就算他中途沒休息,也只能飛十五天。

明白沒?

以列子的能耐,一次也最多飛十五天。

孟巖,作為一後學散修,不要說超過了,能飛一天就...就......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好伐。

所以,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選擇沿著安第斯山脈北上的孟巖立於山峰頂端,迎著大西洋與太平洋激烈碰撞的罡風,不自覺的緊了緊牽著美杜莎的手,在生怕她被吹飛的同時,無奈的在潔白的雪峰上留下了兩排腳印。

左側,巍峨的高山下,遼闊的碧藍大海俯視下安穩如鏡,右側,大片大片的綠色同樣靜的出奇。

易經有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其第一層的意思,一般理解為是,古人描述天地自然的秩序,並依此秩序來說明君子德與業的關係。

而當你摘除其中的高大上,帶入你我凡人的角度去理解,那麼,這不過說的是一個遠近。

遠,是故沒有了解,所以看起來美好,亦故,山下兩側平靜異常。

“唉~”

孟巖嘆息一聲,舉目眺望向北方......

其實,單論生存環境,美洲絕對要強於華夏,除了沒有大型畜力這一點,美洲的生存環境甚至要更強於亞洲、歐洲甚至非洲。

或許,這種相對優渥的環境便是變相“殺了”他們的兇手吧......

亦如非洲對於黑人。

雖說孟學渣的歷史不咋滴,可美洲印第安人近乎滅絕的事情,他還是知道的。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美洲的印第安人雖然他們培育了玉米、馬鈴薯,建造了高大的神廟,留下了在現今難以解釋的文字,創造了相當高的古代文明。

數萬年間,在沒有如歐亞大陸那般不斷遭受外來民族劫掠的壓力下,終於在1438年到1533年間,藉著南美版始皇帝”瓦伊納·卡帕克運用武力征服、和平同化等各種方法,使得印加帝國的版圖幾乎涵蓋了整個南美洲西部,將帝國的國力推送到了頂峰。

但,相對於歐亞大陸的各個文明,其緩慢的發展使得剛剛向階級社會過渡的他們,就那麼直接撞上了,滿腦子黃金迷夢的西班牙人的火槍與病菌......

這兩天,孟巖也提醒過他們,算是對於對方對自己幫助的回報,至於最終能不能起到作用,甚至是讓他們逆天改命......

“呱......”

近乎七十度的山脈斜坡上,玩心大氣的金烏啼鳴著,睥睨在他前方飛舞著的十幾只安第斯鷹鷲,猶如那處於王座上的帝王,揮斥著一名名手下的臣子、家奴......

如果......

如果自己真的回不去自己所在的那個時間線,或許,在這裡稱王稱霸,也會是個極好的選擇。

按照歷史的軌跡,相同的時間線上,征服這片大陸明顯要比征服華夏要容易許多,畢竟,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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