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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間,廣西李家莊有個叫李小花的女人,此女長得一般,但是說話伶俐,幹活也是一把好手。

李小花十七歲時候嫁給了同村一個叫李本豐的男人,倆人靠著種地和紡織過日子。

李本豐家裡雖然不富裕,但是此人有喝酒賭博的惡習,每年種地和紡線賺的錢大部分都被他賭博輸掉了,小花因此經常和李本豐吵架。

婚後三年,小花依然沒有懷孕跡象,李本豐以為小花不能生育,於是對小花越來越不在意,經常在外拈花惹草,特別是和同村的張寡婦不清不楚。

有一天,小花正在院子裡紡線,透過柵欄,她看見那張寡婦和自己的丈夫在街頭打鬧,小花忍了許久,終於還是決定去教訓一下那對不知廉恥的男女。

小花隨手在院子裡那裡一個小木棍,來到二人面前,小花朝著張寡婦的頭就是一棍子,丈夫李本豐趕緊阻攔,小花又朝著丈夫的頭來了一棍子。

李本豐和張寡婦都被打得頭破血流,倆人叫嚷著引來了很多村民,不知道是誰把官府的人也喊了來,李小花被縣太爺抓進了縣衙。

縣太爺是個明事理的好官,聽了小花的敘述,他覺得小花那木棍打人是情有可原,但是打人畢竟不對,縣太爺判小花服刑十日,以儆效尤。

十天後,小花從牢房出來,本以為丈夫會收斂,可是他和那張寡婦卻愈發明目張膽了,小花忍無可忍,提出讓丈夫李本豐休妻,這樣他們那對男女可以名正言順在一起,自己也不會再管他們的醜事。

李本豐雖然:()貝納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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