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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趙員外那像噴泉一樣的血注,她說不下去了,再次渾身發抖。
齊振恆心疼,知道她現在不適合說這些,但他必須知道她有沒有留下什麼東西在現場。
“你可有留下什麼物件在那案發現場?”
沈清回想幾道,手往髮髻上摸了幾道,大驚失色道:“簪刀!我的簪刀還插在趙員外的脖子上!”
“這把簪刀可有人見過?”
她臉色越發的白:“有……我平時都將它插在我的發中……”
齊振恆面色凝重地點點頭,安撫她躺回去,換了丫頭進來伺候。
一名丫頭為沈清更衣,一名端進來晚膳。
沈清吃不下,一想起那些血就直犯惡心,什麼都吃不下。
丫頭把飯菜端回膳房。
倆人在路上小聲說起來。
為沈清更衣的丫頭繪聲繪色說道:“這位之前就經常造訪知州府,輪值的官兵都知道她哩,還說齊大人喜歡她。但很久沒來了,一來又衣衫不整的滿身血,怪得很……”
端盤子的丫頭“啊”的一聲,驚道:“衣衫不整?那是在外頭被強了?”
“我看像,那衣服都撕成那樣了……”
“那齊大人還會喜歡她不?”
“不會了吧?身子髒了呀!”
倆人的聲音漸漸遠去,鏡頭來到書房。
齊振恆一臉沉重地盯著書桌後的鶴鳥圖。
他在思考,要如何把沈清從這個案子裡摘出去。既不影響她的名聲,又能把案子結了。
如今過去了幾個時辰,案子定是到了縣衙那邊,最遲明日一早,縣令就要到高家去拿人。
趙員外的打手抓的沈清,定認得她,這是人證。
且沈清與趙員外在屋內搏鬥過,那簪刀還插在趙員外的頸上,這又將成為兇器、鐵一般的物證!
如此想來,人證物證俱全,她是死路一條。
即便她能證實自己為自保才殺人,但逃得了斬首,也逃不過抄家發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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