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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等工人都放工回家,檢查好門窗,才和程稚文一道離開絲織廠。
他們在飯莊簡單吃了晚餐才回客棧。
發現程稚文這次住的房間,就是自己上次養傷的房間,沈清有點尷尬。
特別是看到那張床,她就想起自己躺在上面,裸著身子,讓程稚文幫自己擦藥換藥。
沈清越想越尷尬,偷偷去瞧程稚文,就見他一臉的自然,彷彿之前的事情全忘了。
“坐。”程稚文將外套掛到衣架上,僅穿白襯衫和馬甲。
沈清走到圓桌邊入座,四處看著,看到他腰間的皮質槍袋,問:“你這槍哪裡買的?”
“我在美國留學時,住在一幢公寓裡,鄰居是一個德國人,我從他手裡買的這把槍。”
程稚文關上皮箱,轉身走來,手上多了一支黑色酒瓶和兩隻高腳杯。
沈清笑問:“你為什麼要隨身帶槍?明知道開了槍,自己也會有麻煩。”
程稚在她身旁坐了下來,將酒瓶放到桌上,手中一塊白色的毛巾擦著高腳杯。
燭光下,透明的高腳杯被他擦得亮晶晶的。
他擦得異常地專注:“總有就算麻煩,也得開槍的時候。”
沈清就覺得他一個買辦,能逼他開槍的局面,幾乎沒有。
在永州,他程家黑白通吃,無人敢動他程二少;
在江州,知州大人是他的好友;
在上海,他在洋商圈、買辦圈都說得上話。
所以沈清覺得他在國內這片土地,幾乎沒有機會開槍,反倒是他隨身帶槍,本身就是一件風險極大的事。
紅酒起子放到桌上,沈清隨手拿起來,往酒瓶的木塞一旋,用力拔起來,紅酒就開好了。
她接過程稚文手中一隻高腳杯,往裡頭倒了半杯紅酒,瓶口一轉,防止酒液滴到桌上。
又倒好另一杯,才將紅酒放到一旁。
她搖晃著高腳杯醒酒,不急著喝。
程稚文將這一切都看在眼裡,倒是不覺吃驚。
畢竟她都已經說出了“要強國,必須經濟、科技、軍事缺一不可”這種話,會開紅酒,算什麼怪事呢?
若說先前對懷疑她不是沈清這件事還有所猶豫,此刻,程稚文已經百分百確定她不是沈清。
第一次發現她會說英語、會做生意,她說是她丈夫教的,他勉強相信。
後來,見到她提取化學溶液、翻譯全英說明書、連紅酒的開瓶都相當嫻熟,甚至脫口而出強國之重點。
程稚文確定了她不是沈清,卻已經不再著急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他發現自己享受這個過程。
“你不覺得我們現在這樣,有點像那什麼嗎?”她忽然笑著開口。
“像什麼?”
“燭光晚餐呀!”
沈清下巴點了點桌子中央的蠟燭:“燭光!”然後又舉杯對著他,“美酒!”
她輕抿一口紅酒,滿足地揚起笑:“在我們老家,這叫燭光晚餐。”
程稚文不動聲色觀察著她:“你說你老家是杭州?”
“是呢。”沈清笑笑,不再多言。
早晚要告訴他,卻不是現在。
程稚文也沒再多問。
他搖晃片刻高腳杯,主動跟沈清碰杯,然後一飲而盡。
沈清又幫他倒了半杯,笑說:“認識你之後,我不僅吃到了巧克力,竟然還喝上了紅酒。”
照這麼發展下去,咖啡、衛生巾、可樂之類的都不是問題。
而且她相信,不久之後,程稚文恐怕連汽車都會有。
如果想最大限度過上接近現代的生活,應當留在程稚文身邊,跟著他享受。
不過這也只能是想想,留在程稚文身邊這件事,是不可能的。
不說他嫌棄她、看不起她,就說她還有自己的生意和高家。
嘿嘿,終究是橋歸橋、路歸路的關係。
思及此,沈清釋然了,仰頭幹了紅酒。
程稚文幫她倒酒,聲音不輕不重地問著:“為何會想去招女工?男人力氣大,不管是提取大豆纖維,亦或是踩控機器,不是更方便?”
“你不覺得這個時代的女性很悲哀嗎?”她看著他,燭光下,雙眸晶瑩,“因為不能出去幹活,理所當然的就沒有銀子,只能在家照顧老人和娃兒,她們的丈夫想打就打、想罵就罵,一旦將她們趕出去,她們連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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