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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塊,看來得想辦法籌錢了。

八月七日,晴。

今天賣了血,他們說一次賣的太多了,要吃營養品補補,我覺得沒這個必要,能省一分是一分。

八月十五日,晴。

今天和血販子吵了一架,他們說我以後不能再賣血了,已經嚴重貧血,再賣就要出人命了。

無所謂,離兩萬塊的目標又近了一分。

八月十六日,晴。

今天發現了貼在牆上的小廣告,重金求子,報酬有一萬塊。

我對於美豔少婦是沒有興趣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藝術被人承認。

看來我得為藝術獻身了。

八月二十日,晴。

昏迷了四天,腰上多了條疤。

不過還好,他們給了我一萬塊錢,這下總算是湊夠了。

八月二十一日,晴。

錢已經匯過去了,那邊讓我等著,馬上就幫我籌辦畫展,好吧,我承認這是我人生中最開心的一天。

八月二十五日,晴。

已經過去了四天,那邊說還要聯絡有關部門,讓我別急。

開玩笑,怎麼可能不急,他們不明白這對我的意義。

八月三十一日,晴。

那邊消失了,電話聯絡不上,訊息發了不回,不會是騙子吧....

........

看到這,我合上日記,長出了一口氣。

好傢伙,這日記簡直是一部悲催史啊。

一個人可以活的這麼窩囊,又這麼執著,可真是不容易。

我是個沒有信仰的人,對於鄭舒如此執著於藝術覺得很不明白,也很不理解。

世界上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追不到的夢換一個不就得了,為什麼非要死磕呢?

莫名的,我腦海中忽然浮現出他的身影,在失意的雨夜裡,酒館中,穿著一身邋遢,臉色蒼白且頹廢的鄭舒。

他不好意思的笑著,眼中滿是對我話語的期盼。

他很想我誇他的畫作幾句。

而我呢?當時說了什麼來著?

我記不清了...

心裡莫名的有些惆悵,我適時的點上一根菸,重新翻開日記本看了起來。

九月十五日,陰。

我沒有去報警,不是因為別的什麼,而是我想以自己的藝術而出名,而不是靠著傻瓜式的事蹟被人盡皆知。

畫展我一定要辦成,讓大家都看到我的畫作,為此,我可以拋下一切...

十月一日,陰。

我聯絡上了學校時的好友李泰康,以他幽會小三的影片要挾他,讓他幫我完成我的夢想。

我知道,他不敢不答應的,這人在學校裡時就四處沾花惹草,畢業後靠花言巧語和不錯的臉蛋娶了比他大二十歲的女朋友,然後靠著女朋友家裡的金錢和權勢聲名鵲起。

如果我把影片發出去,那麼他就完了。

十月五日,陰。

他答應我了,不過據他所說,家裡的財政大全都交由妻子管理,暫時沒有錢幫我籌辦畫展。

不過他想了一個辦法,把我的一些畫作放在他的畫展中,這樣便可以讓我聽到人們對於我畫作的評價。

這個方法不錯,在李泰康找到錢之前,可以這麼做,不過時間太難等了,他的畫展到明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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