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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衣服,你可以一起洗了嗎?”,她必須儘可能的使用她做老闆的權力。

“好。”

周清塵笑了,蹲在他身旁道:“看來我果真沒看走眼,你是個能幹活的,生存能力也超級強的,這樣吧,本座現下心情好,准許你睡在後院了,那倉庫看見了嗎,你把它打掃乾淨,就可以住在裡面了。”

羅澤抬頭看了一眼,又低下頭開始洗衣服,邊洗邊答應了一聲,“好。”

“晚飯想吃什麼啊?”,她繼續沒話找話。

“我做,你想吃什麼?”

這做夥計的覺悟是真的高啊!“算了吧,你再把我的東西炸了,手撕羊肉要吃嗎?”,這地方別的不多,牛羊卻是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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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她一眼,“你有錢?”

她笑了,心想老孃雖然和富豪不能相比,但羊肉還是吃得起的,“你就說想不想吃?”

“我有什麼吃什麼。”

“那你去買。”,說著,她站起身來,從褲子口袋裡掏出一疊紙幣,數了兩百五十元出來,遞給他說:“買只羊腿就夠了。”

他看了那錢一眼,說道:“去哪買?”

“出門左拐,一直往前走,街尾那家,掛著陽光牧場牌子的。”

“好。”

“那我先放這了哈,你洗好就去買。”

“好。”

周清塵放下錢,又去前屋了,看看時間,孩子們快來了,有那麼幾個孩子,一放學就喜歡往這裡跑,她這裡的書本,想來是比課堂上的豐富多了,不但不要錢,有時還有糖果小點心吃。

這小鎮相對來說還是比較貧苦的,最富的富戶也就是家裡有一百多隻羊,就是她打發羅澤去買羊的那家,其他的人家,留在鎮上的多是老年人和留守兒童,以及像她這種外來戶,自己有點小錢的,來這邊收當地土特產倒賣出去,順帶著做做過往驢客朋友生意,她其實也收土特產,小物件,也倒賣,只不過這些是順帶做做的,講究的是個機緣,主業還是開書店,做公益一般。

當那些留守下來的孩子們,在她的書店裡看書的時候,她看著他(她)們,就是她感到特別幸福的時刻。

知識改變命運,她都忘記哪裡看來的這句話,她不知道知識到底能不能改變命運,因為命運這種東西是被預設好的,但多掌握一點知識,總歸是沒有壞處的,尤其對於這偏遠地區的孩子們來說,文明的延續,就是要靠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們,也只有文明的長存,才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乃至一個物種,長存的基礎,所以她以為她在做的事情,就是為了文明的延續,貢獻一點微薄的力量。

孩子們來的時候,羅澤已經去買肉了,可直到飯點兒,孩子們相繼回家去了,紅日西陲,他還是沒有回來。

周清塵笑笑,她想他不會捲了區區二百五十元錢就跑路吧?但又想,他二十元一天的活都肯做,二百五十元,夠他賺十多天的了,她不是說他是個騙子,只不過像這種人,如風如沙,除非他自己想留,不然你是留不住的。她不差二百五十元錢,給這個數字也有愚弄的意味兒,她就想做個小測試,看看他的人品,畢竟貿然“收留”一個陌生人,對一個獨居的女性來說,還是很冒險的行為,他若然真的拿錢就走了,反倒是好事,至於說萬一他晚上回來打劫,她也是不怕的,她若是怕這個,早就不會自己獨居在此了。

也許是看過太多書,對生死,她早已看淡。

太陽徹底從地平線消失,斂去所有光芒的時候,他回來了,手裡拎了只羊腿,還有一隻塑膠袋。

她就站在書店門口,能看見他從遠街走過來,這地方本就人丁稀薄,到了日落時分,更是各自都呆在家裡,鮮少有人在街上走動了,所以他從那邊走來,在空街上,手上拎著羊腿,又是那魁梧的身形,野人的輪廓,讓周清塵一忽間又看得呆了,又一幅畫的構思在她腦海中形成,她連名字都想到了——《厚漠詭影》。

羅澤終於在那茫茫夜色中走到了店門前,看見周清塵,也不等她問,就解釋道:“巴提老闆現殺的羊,我跟他聊了一會兒,順便搭了把手,他就另送了我們半套羊雜,不收錢的。”

這是她見到他之後,聽見他說的最長的一段話,但他人都回來了,她也沒什麼好多說的,但最終還是說了一句,“你去了這麼久,現在熬,要有一會兒才能吃到嘴裡了。”

“你餓了?”

她不吃都可以,她是擔心他餓,可她為什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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