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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算收入不錯,也不是年薪百萬,她有一大家子人要養。
他如果還是個男人,還配做孩子的父親,配做他母親的兒子,他就該自己去想辦法。除了前妻以外,他還有姐妹,還有其他親友。
老太太出院以後,他跟他的三位姐姐商量了,由三位姐姐輪流照顧,他出醫藥費生活費。
三位姐姐表示同意,於是二姐姐先把老太太接走了。
有人會說,養兒不能防老,照顧了兒子孫子那麼多年,一到老了,不還是無所依靠,並且這個罪責大都會怪在兒媳婦頭上。
可是雪蓮錯了嗎?她從來就沒有說需要一位婆婆來幫助她,是她曾經的丈夫需要他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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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她也沒有苛待過婆婆,甚至在離婚以後,吃穿用度也從未少過老人一份。
如果說老太太幫她照顧了孩子,那麼,如果老太太真的沒人管了,她會管的。
可母親的狀況是她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一個離了婚的前兒媳婦,難道就要被道德綁架嗎?要對她盡贍養義務嗎?老人是在幫她帶孩子?還是在幫她自己的兒子帶孩子?
還是那句話,雪蓮從來就不是菩薩,但她也不是惡人。老人住院期間,她去送過飯菜,去看望過。老人出院後,她告訴孩子要孝敬奶奶,要多去看望奶奶,如果想念奶奶了,也可以把奶奶接回來住。
甚至如果前夫說:“讓我媽來這住吧。”,如果他自己可以解決掉護工費的話,她也不會反對,但是讓她主動去說讓老太太繼續住在這裡,她來分擔護工費,她還做不到那麼偉大。
也就從他的母親搬走後,他發生了極大的改變。
他主動擔負起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事務,大兒子已經可以自己去回,主要是還在上幼兒園的小兒子。
雪蓮上班的地方到家開車需要一個小時,在接孩子的時間上根本調整不過來,如果讓她接,相當於每天下午三點就要從公司出來,到幼兒院四點,把孩子送回家最快十五分鐘,她再返回公司嗎?公司五點下班,她返回去抵達已經快六點了。
而孩子的父親上班的地方離幼兒院二十分鐘,早上他九點才上班,這個接送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他的頭上。
孩子是共有的,所以他(她)們必須在這件事上共同承擔。
說到底兩個人也都不算壞人,只是他(她)們被現實所左右,並且從始至終都不適合做夫妻。
除了接送孩子。他還主動承擔起了洗碗、拖地,洗衣服,洗小孩子內衣襪子這些事,以前這些事大都是他的老母親在做的,沒有人逼迫她做,是她自己覺得她應該做,常常一邊做著一邊抱怨著……一邊抱怨著呆在這個家裡就有沒完沒了的家務一遍又不願意離開……
為此連他也說過自己的母親,他說你不願意做可以不做,我們能自己做。
老人就會因此鬧情緒,大晚上的鬧離家出走,又要讓兒子出去找;或者絕食不吃飯,讓兒子盛好端在面前,老小孩老小孩也不過如此。
可她這樣的姿態在兒媳眼中,就會讓其反感,她從不參與他(她)們母子間的爭鬥,每每這個時候,她就冷眼旁觀,然後把老人罷工的那些瑣事默然做好。
現如今,這些事情他開始承擔,這使得他不再一下班就是坐在沙發上看手機,又或者坐在餐桌旁一邊看手機一邊嗑瓜子了。
他更沒資格來要求前妻來做這些事情,畢竟他的工資要負責他老母親的日常開銷,還要分期還債,連平攤個生活費都很困難。
兩個孩子也改變了,自從奶奶走後。
對都都來說,愛嘮叨的奶奶終於走了,耳邊再也沒有一個人每天在他放學一進門就開始數落他,你不穿鞋,你不洗手,你不寫作業,你不要惹弟弟,我做了飯但是你不吃,我提醒你該寫作業了,提醒了一次又一次你卻不做……
對弟弟來說,可以不問是非對錯一味袒護的奶奶不在身邊了,他不能放肆的無理取鬧了。
尤其在寒假期間,兩個孩子的轉變十分明顯。
最開始父母還擔心他們兄弟兩個在家無法和平相處,後來在監控裡發現父母不在家時哥哥有了非常強的責任心,弟弟也不再吵鬧,成了哥哥的小跟班,因為他餓了哥哥會出門給他買零食,渴了哥哥會給他倒暖水壺裡的水。
哥哥的脾氣一天比一天好,不再易怒,甚至學會了蒸米飯,熱香腸麵包,外出打包盒飯,照顧自己的同時也照顧著弟弟。他還可以陪著弟弟玩,教他做遊戲,教他畫畫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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