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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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統治的是人。”
——阿伽同
希臘人作戰有一個不好的習慣,就是要求指揮官也跟在佇列中共同作戰,這樣才能取信於士卒,這是城邦體制和公民兵制度決定的。
但這樣一來指揮官有戰死的風險,二來不利於指揮官統觀全域性釋出指令。雖然馬其頓人不怎麼講究這個,但皮洛士手下的重步兵大多數都來自希臘。
好在隨著亞歷山大的戰術體系的推廣,現在這個要求等於降低了一點——指揮官可以跟隨騎兵一起作戰,但還是不能脫離戰鬥專司指揮——很多士兵認為皮洛士在斐賴之戰中參加戰鬥太晚,這也是當時引起戰後事件的重要原因。
而且隊官階級還是得在一線戰鬥,甚至得帶頭衝鋒,這個沒得改。
傳統上,希臘重步兵手持刺槍大盾,在方陣中往往只有前四排人的刺槍能夠得著,後面四排的人只能在推擠戰術中起到作用。人再多的話戰術上的意義就不大了,因為無論人體能承受的推擠力量、還是陣列能傳遞的推擠力量都是有限的。
像伊米達濃密那樣排成16層的厚重陣列其實主要作用還是對側翼的防禦;而在一些戰鬥中,為了保證戰線寬度,兵力往往連8層陣列都不夠排。
比如之前皮洛士的斐賴之戰,就只排了四列,而他對手也只排了6列。
因此希臘重步兵在習慣上,編制為是8人一個縱隊,經過訓練後,同一個縱隊的戰友在戰鬥中可以密切配合、互相支援甚至前後替換。
而皮洛士更加註重這種集體作戰方式的培養,所以他把兩個縱隊合成一個營帳隊,每隊有20人。
同時,這樣他就可以在基礎佇列中實行隊長-軍士雙軌制。
每隊中有一個最強壯勇敢計程車兵做隊長,他是團隊作戰的核心,在一列縱隊中他排第二個,在兩列縱隊中,他排在左隊第一個。
他又在隊中設定了一個由經驗相對豐富的老戰士擔任的軍士職位。軍士執掌半旗,主要負責組織背後和側面的防禦,同時要在隊長戰死時接管指揮。
而在高一級的百人隊中設定一名百夫長——沒錯這又是那個必須身先士卒的崗位。百夫長有自己所屬的營帳隊,稱為首席營帳隊,在作戰隊形下他排隊中第三順位。
同樣的又設定了一名軍士長,屬於旗手營帳隊。旗手隊中還有一位旗手,由最強壯計程車兵擔任,負責保護百人隊的隊旗。
在皮洛士的預想中軍士和軍士長將逐步掌握真正的指揮權。
長槍兵用的長槍比刺槍要長,又比薩里沙長矛短,佩戴的是單手持的小盾。長槍方陣一般由僱傭兵和徵召的自由民組成,傳統希臘人看不起長槍兵的戰鬥力和戰鬥意志,所以位置往往放在重步兵方陣中間,他們的作用其實就是填補戰線。
薩里沙長矛是由兩根木材榫接起來使用的,中間的結合部是青銅製成介面,需要雙手握持,而配合的小盾平時掛在脖子上由左臂輔助使用。一旦陷入近戰或者長矛折斷,薩里沙長矛的後半段還有一個被稱作‘蜥蜴錐’的青銅尖尾,既是配重也可以用來作戰。馬其頓長矛方陣使用攻擊距離最遠,前五排的人都可以加入戰鬥,亞歷山大作戰時把馬其頓長矛方陣排成16排。但皮洛士看不出這麼做的必要,也沒有這麼多人可以浪費。
這三種常見的近戰步兵的攻擊距離原本就是互補的,所以皮洛士原本想把重步兵長槍兵長矛兵在徹底混編,但遭到了上下一致的強烈反對
——畢竟是經過幾百年磨鍊才形成的戰術,士卒們在這方面一向很頑固。
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又想把三者在百人隊一級混編。長槍兵和馬其頓長矛手倒是同意,但仍然不能說服重步兵們。
最後只得把長槍兵和馬其頓長矛的營帳隊混編為長槍百人隊,讓機動性較強的長槍和攻擊力較強的長矛可以互補。
此外步兵佇列中還有輕步兵。
傳統上的輕步兵往往是把投石手、弓箭手這些遠端兵種和各種裝備簡陋的異族傭兵混合在一起使用。
弓箭手一般來自南方群島上的古老城邦,或者波斯、埃及、努比亞這些擅長使用弓箭的民族;投石手則往往是有畜牧傳統的山區民族,他們在驅趕牧群時磨鍊出投石技術——在世界上很多類似的例子。
無怪乎希臘人不重視遠端攻擊,畢竟他們擅長的是最剋制遠端攻擊的重步兵戰術,偶爾使用的投射武器,也是各種輕型重型的標槍。最有力的佐證,就是亞歷山大帶領使用較小盾牌的馬其頓長矛方陣,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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