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必須賺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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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就興奮的蒼蠅搓手,跟著村長去他家。
“兔子的事兒務必五天內搞定哈,時間長了夜長夢多。”
“這本來也是你答應好了的,你得有口實。”
“知道了。”林默不冷不熱地應一聲。
肚子裡卻在尋思,人愛錢是正常的,為了掙錢,樂意頂著村長的名頭,帶頭在村裡搞出來這麼大陣仗。
他吳豐收都四十多奔五的年紀了,思想啥的早已固化,改變是很難的。
於是林默就隱隱感覺,掙錢好像不太構成叫他改變思想的主要動機。
“村長,您回來啦。”
腦殼裡還沒想出個所以然,來到村長家門口的林默就聽見有人跟村長說話。
是個老頭,老頭懷裡還揣著那隻剛分到手的兔子。
林默瞅了半天才想起來,這老頭好像是住在村尾那幾戶的其中一戶?
村尾太偏了,往時那邊是沒有住戶的。
好像是在自己才五六歲的時候,村裡來了幾十個逃荒的,被村長安排著在村尾落了腳。
“朱大叔找咱,又是啥事兒?”村長客氣一聲,只能暫時頓下步履。
又?合計著這朱爺子已經找村長不少回了?林默在肚子裡默默嘟囔。
“哎呀,”老朱滿臉不好意思,尷尬地抓耳撓腮:
“那啥,那不又是咱老伴兒腿都變形了的事兒……”
“整天叫喚著腿疼腿疼的,哎,咱聽不下去啊。”
“咱尋思著,這兔子不是說能賣毛皮嗎,還有賣皮凍。”
“您看這樣成不?咱這活得直接賣給您,毛皮您按八塊錢算,皮凍按五斤就是四塊錢算。”
“您給咱十二塊錢就成,成不?”
村長滿臉的壓力山大,回頭睨了一眼林默,叫他先進堂屋坐著等他一會兒。
林默有點好奇這動靜,先去了堂屋之後,耳朵還豎著朝外收音。
腿變形,那不就是關節炎,沒法治的,只能止疼。
止疼的話就是布洛芬、塞來昔布、阿司匹林之類。
不過現在有沒有這些藥?好像沒有。
“你之前跟咱這兒欠下的饑荒,加起來都快三百塊錢了,你別怪咱說話難聽,你哪回還過呀?一次都沒還過。”
“這兔子是個種兒,是用來改善你家日子的,你要是賣了,往後咋弄?啊?”
“哎呀,村長,您就當救救咱吧,咱等不了啊,咱老伴兒疼成那樣,都下不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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