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輕步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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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民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決定稍微透露一些自己的本事,不然實在不好解釋。
“我最近釣魚技術突然大長,這些東西都是用釣來的魚換的!”
“什麼,都是用魚換的,你釣了多少魚啊?”
李衛民想了想,沒有把剩下的錢拿出來。
“運氣好,摸了個老鱉窩,城裡人稀罕這玩意兒!”
如果說自己只是進城的路上,釣的魚就能賣一百多塊錢,別說家人,就是自己在不知道有外掛的情況下,也根本不會相信。
與其讓家人感覺自己不靠譜,還不如多少收斂一些,就說釣的魚只換了這些東西就好。
聽說幾隻老鱉就能換這麼多好東西,幾乎所有李家人都心疼得不行:
“啊,老鱉原來這麼值錢,早知道咱們那隻大老鱉就不吃了,拿到城裡換東西多好!”
“是啊老三,你帶回來那條大鯉魚就別吃了,趕明兒進城打聽打聽,看看誰要,肯定能賣不少錢!”
“對對對,老三,明天就進城!”
李衛民:“……”
按照新城一帶的規矩,說成姻緣之後,男方要請媒人吃大鯉魚。
因此,新城的大鯉魚,售價比一般的魚都要高一些。
尤其是大沙河裡的活水魚,生長緩慢,幾乎沒有土腥味,味道鮮美,肉質緊實,非常受人歡迎,和熱帶地區的鯉魚完全就是兩種概念!
……
吃晚飯的時候,李衛民聽說一條訊息,向陽大隊要組織巡邏隊。
麥子即將成熟,山裡的動物越來越蠢蠢欲動。
像什麼野豬,獾子之類,都是破壞莊稼的老賊!
尤其是野豬,喜歡拖家帶口,成群結隊。
最可惡的是,野豬不僅自己吃,還連吃帶拱,浪費的遠遠沒有吃的多!
為了保住辛勤的勞動果實,幾乎每到莊稼成熟的時候,各個生產隊都會組織巡邏隊。
夜裡防野豬,白天防麻雀。
白天還好,野獸一般不出來,一些婦女兒童就可以驅趕麻雀。
夜裡就不行了,對付成群結隊的野豬,人少了可不行。
何況,夜裡出沒的可不光是野豬,還有被野豬吸引來的野獸。
最常見的就是野狼。
早年間據說還有豹子和老虎。
只不過,公社成立之後,組織民兵進山清剿了好幾次,從此就很少見除了野狼之外的大型猛獸。
千萬別說什麼保護動物,這麼說是因為沒有生活在猛獸出沒的區域。
當有人半夜上廁所,出門遇到一頭“大貓”的時候,估計就沒人再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說三道四了!
保護集體的勞動果實,每家每戶都要出人參加巡邏隊。
除非像隔壁的白寡婦那樣,家裡沒有成年男丁。
李家除了李父之外,還有李衛民三兄弟,自然不可能坐享其成,至少也要出一個人夜裡巡邏。
“大哥,二哥,你們都別爭了,我白天不忙,可以休息,就讓我去吧!”
李衛民瞭解大哥二哥的脾氣,為了多掙工分,無論是誰夜裡巡邏,白天肯定還會跑去上工。
先不說身體受不受得了,萬一因為休息不好,遇到野獸的時候發生意外怎麼辦?
雖然夜裡巡邏也是有工分的,而且還是滿工分,但危險係數絕對不低。
野豬,野狼,哪個也不好惹。
人類的夜視能力是公認的拉胯,和這些專門在夜裡出沒的野獸相比,實在不佔優勢。
如果是李衛民就不一樣了,不管打不打得過野豬和野狼,最起碼,可以早早發現它們,只要稍微注意一些,就不容易受到偷襲!
既然李衛民主動提出來,老兩口也不好反對。
畢竟他說的是事實,白天不上工,可以睡覺。
手心手背都是肉,就算再偏心小兒子,當著兩個兒媳婦,換人的話實在說不出口。
老大老二倒是和李衛民爭著去,不過都被他懟了回去。
“你們要是不讓我參加巡邏隊,我就自己一個人進山打獵!”
全體李家人:“……”
明白了。
所有人都明白了。
合著這貨爭著守夜,擔心家人辛苦是一方面,想打獵好像才是主要原因!
“老三,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你能打過野豬嗎?”
“是啊老三,別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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