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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包封好的,上面的封條上寫著一個人的名字——劉嶅(áo)。
那麼這個劉嶅又是誰?這人是開封府的判官,是趙光義的重要幕僚之一,這也就是說趙普的這個千里查贓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馮瓚因為醜事敗露而決定向劉嶅行賄,他希望透過劉嶅向趙光義講情,然後讓趙光義去向他的皇帝哥哥說情以減輕甚至是免除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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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趙普派人千里跋涉才辛苦找來的這份“鐵證”面前,馮瓚最後低頭認罪了。這件事怎麼看都會讓人覺得這情節太熟悉了,這不就是宮廷爭鬥劇裡常用的栽贓嫁禍大法嗎?沒錯,因為這事涉及到了未來的太宗陛下,所以宋史裡的官方說法就是將這事定性為了趙普蓄意陷贓馮瓚。
劉嶅因為此事而被罷官——因為別人試圖對其行賄但他又根本沒拿到甚至是沒有見到這筆錢而被罷官,這事說來劉嶅也真的算得上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不過,這件事牽連最大的還是趙光義,趙普這一次出手不但打倒了可能會威脅自己宰相位置的政敵馮瓚,而且還砍了趙光義一條臂膀,而他付出的代價或許不過就是一袋子金銀細軟。
事情的前後就說到這裡,有沒有發現詭異之處?作為日理萬機的宰相竟然費盡心思去查一樁貪腐案,而且還主張弄死他口中的贓官馮瓚,但他自己不就是一個贓官嗎?如果馮瓚該死,那他自己呢?照他的邏輯是不是得把自己五馬分屍才行?另外,趙普為何要在這起事件裡把趙光義的得力助手劉嶅給捲進來?因為趙普他大公無私?所以他絲毫不顧忌劉嶅是趙光義的手下?還是說他早就看這個曾經以兄視己的光義小朋友不順眼了?為啥不順眼?開封府尹、皇帝的親弟弟、京城的一號地方行政長官私下裡結交朝臣,而且這人還是他趙普的眼中釘,還是主政地方的大員——身在京城的皇室親王結交地方大員,別說是趙普,這事就算是趙匡胤都是沒法容忍的。
史書當然不會記錄趙匡胤是否因此而懲戒過他的這位親弟弟,但這完全是不用去猜的。退一步說,就算這件事真的是趙普在潼關做了手腳陷害了馮瓚和劉嶅,可趙光義未必就和馮瓚毫無瓜葛,也正因如此才會讓趙普逮著機會來了個一箭雙鵰,畢竟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補充一點,趙匡胤對馮瓚的處分是流放且永不赦免,可在趙光義剛當上皇帝后,這個在海島上待了十年的馮瓚就回京當官了,後來還成了主掌全國刑獄的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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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這裡關於馮瓚又想多說幾句。落難之時的馮瓚已經快到花甲之年了,十年之後當他被趙光義召回京城並出任高官之時他已經快到古稀之年。十年,讓一個老人在一個荒無人煙的海島上待十年且不沉淪、不墮落、不絕望,這種心性和修為實乃非常人所能及。別說是一個快到花甲之年的老人,你現在讓一個二十或三十幾歲的人在海島上與世隔絕地待十年,你看看他會變成什麼樣,而且還是因為受到責罰而被圈禁在這個地方。古代有太多的官員因為各種原因被外貶出京,其中不乏一些正值壯年的當世才俊,可這裡面有好多人在短短几年時間裡就鬱鬱而終。在並無什麼重病的情況下,這些人活生生地把自己給折磨致死了。相比之下,馮瓚在這方面不可謂不是一個偉丈夫,要知道他可不是被外貶被下放,而是被流放,這是僅次於殺頭的重罰。如果說他當時就肯定知道趙光義遲早會當皇帝,然後他就會再度東山再起,那這無疑是在胡扯。既是如此,那麼問題來了:這十年裡到底是什麼在支撐著馮瓚好好活著?或者說,這十年他為何活得好好的?
接下來再說公元968年(開寶元年)10月的一件事,這時候正值北漢的那位宰相郭無為想跟趙匡胤來個裡應外合把北漢給賣掉,但我們現在要說的事與這件事並無關聯。
這天,宋朝的屯田員外郎兼判大理寺雷德驤怒火沖沖地跑去找趙匡胤奏事,也不知道這時候趙匡胤在忙啥,反正人如其姓的雷大人在外面等得實在是不耐煩了,他最後沒等宣諭就直接闖進了趙匡胤當時所在的講武殿。趙匡胤也沒有立即治他的不敬之罪,而是問他究竟何事。
有句話叫做蹬鼻子上臉,雷大人這時候就是如此,他不但不為自己擅闖講武殿之事感到後怕,反而趙匡胤的溫和態度讓他更加地不顧君臣之禮。他滿臉通紅且唾沫橫飛地高聲揭發趙普的種種不是,他說大理寺的好多官員刻意討好趙普,按照趙普的意思隨意修改既定的刑法,而且他還說趙普強買他人宅邸且大肆貪汙受賄。趙匡胤靜靜地聽完,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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