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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賞分發到二人手上。
太守甄厲單獨賞賜給王蒼的十萬錢都是金餅,擺滿了整整一個托盤,王蒼想了一陣後,頓時明白了府君的用意,這十個金餅折價成五銖錢都有差不多二十萬,應該有那天救下甄家女的婢女的意思在內。
得到升遷的梁詡頗為滿意,五官掾是個清貴的顯職,也是太守近吏,如主簿、功曹、長史等不在任,五官掾可以代替其暫時處理事務,就算以後轉任都是縣令長,長史、郡丞尉之流,雖然只有百石,但和二百石級別的障塞尉不可同日而語,想到美處嘴角不禁咧了起來。
立下從功的賞賜就簡單多了,盡是以五銖錢來發放。幾人無不面帶喜色,目光睨視旁邊看熱鬧的戍卒,臉上多帶傲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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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今注·輿服》載:伍伯為一伍之伯。五人曰伍,五長為伯,故曰伍伯。此處四人皆是伍長級別的郡兵,故稱伍伯。
2.《史記·高祖紀》曰:“後高祖朝,太公擁彗迎門卻行。”李奇注云:“為恭也,如今卒持帚者也。”漢高祖劉邦的父親尚且親自擁彗,說明擁彗之禮俗在漢代頗為盛行。
3.《居延漢簡》裡記載:不侵燧長石墅,臘錢八十,十二月壬戌,妻君寧取。
此前漢之記載,東漢物價上漲,谷石百錢至二百錢,幾倍之於前漢,文中故倍之。
4.月俸:《居延漢簡》裡記載:東漢建武制(光武帝劉秀的第一個年號,從建武元年到32年。),六百石以下的月俸將俸祿以半錢半谷來發放,先是將月俸的斛數折成六鬥米來支俸,固定以百錢來換算一斛。以六百石的月俸來算,月七十斛,折錢七千錢,摺合為六成米就是42斛,錢和米各取其半,各算各的,最後實發3500錢和21斛,70斛按官方定價再換算成錢就是5600錢,換算成米就是56斛(官方價)。但不是什麼時候民間都是以百錢一斛米來計算的,而千石以上的月俸又是另外一個換算規格。
(一斛等於一石等於十鬥等於一百升等於一千合,一斛(石)等於120漢斤,相當於現在的25-30斤左右,有學者復刻漢代度量衡表折25.7斤,因各地度量衡器具有偏差,故文中取最高偏差值,120漢斤約等於30斤。)
插個題外話,對比一下東西漢的糧價,大家大概能有一個穩定的準確的認知。
《史記·貨殖列傳》裡就記載了楚漢爭霸時期糧價能達到每石萬錢,但經過文景之治時的幾十年無為之治就降到了每石十幾錢,但那時的貨幣私人也可鑄。
但漢武帝時期窮兵黷武就上升到了每石几十錢不等,而貨幣也變成了官營的上林五銖錢,禁止私人鑄造。
《漢書·食貨志》裡記載:到了昭宣中興時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到這個時候就算是災年,每石糧食的糧價也不過十幾錢。
《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傳》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六十一年記載隴西地區的“金城、湟中谷八錢,吾謂耿中丞(注:服虔曰:耿壽昌也,為司農中丞。),糴二百萬斛谷,羌人不敢動矣。”
由此可見,就算是在羌亂的隴西地區每石糧食的價格也不過才八錢,而且國家的糧食儲備極大,動輒幾十上百萬石級別的糧食賑災,而服役計程車卒一個月也不過食糧兩石,由此可窺一斑。
《漢書卷七十九·馮奉世傳》記載:“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是時,歲谷不登,京師(西漢長安)谷石二百餘,邊郡四百,關東五百。”
這還是在小冰期前的西漢時期,這時人口稠密,甚至在山西、內蒙古還能種水稻(笑)。
《漢書·食貨志》裡還記載了穿越者王莽時期人相食的時候,雒陽以東的米價已經到了每石二千錢了。
《東觀漢記·卷一》裡記載到了新莽覆滅的時候更是“黃金一斤易粟一石”的恐怖地步,東漢官價是黃金一斤的金餅折價一萬錢,民間折價也是從東漢初到東漢末逐漸從一萬二三錢到了兩萬錢。
而到了東漢建立開始,糧價在漢明帝時期到了最低點,每石三十錢,而後糧價就一直高居不下,基本上都是維持在每石一二百錢到千錢左右,一經受災就經常性的每石千錢往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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