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年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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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清到家時大約六點,在飯桌上與林父說了今天上午已經去罐頭廠報到,兩天後正式上班。
隨後她和林父滿臉誠懇,輕聲細語的商量到:“爸,罐頭廠離家有點遠了,每天上下班加起來要將近三個小時,不太方便。
而且大哥已經談了女朋友,他們感情穩定,應該要不了多久就會結婚。大家一起在家裡面住的話,太擁擠了。
所以我想著在罐頭廠附近租個小單間,我自己一個人住著,這樣方便一些。
而且我一個人住,生活自己負責,也能幫家裡減輕一些負擔。您覺得怎麼樣?”
林父只不過假作思考了一小會兒,隨即就應了下來。
林清清心中滿是諷刺的想著,尋常人家疼愛女兒的父親,聽到這麼說的話,肯定會思考商量個幾天,然後在外面尋摸考察一個好住處,然後幫著交個一兩個月或者半年的租金,幫助女兒先度過最開始這個比較艱難的時期。
而林父呢,也不想想她現在還沒有工作,身上到底有沒有錢去租房子。更別提開口關心她一個小女生在外面住會不會安全,或者說給些錢,幫助一下她。
不過他不給,林清清自己會拿,就用自己之前找到的,林父偷偷在黑市做生意存下的那些錢。反正她可不信,林父只藏著這些錢,其它地方肯定還有,只不過可能沒有這麼多罷了。
拿了這麼多錢,林清清一點都不心虛愧疚,本來就是林父哄騙原主,找到原主媽媽留給她的東西,才慢慢在黑市攢了這麼些東西,都是一些無本的買賣。
所以說,林父這兩天裝模作樣的慈愛,對李海霞他們三人的不滿,不過是因為她點破了有人侵犯他的利益。
現在她提出要出去住,林父巴不得同意。自己以後不用在家吃、住,以後每個月還能往回家交三塊錢。
雖然說他花費在原主身上的錢,相比其他人來說可以是九牛一毛。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
林父對原主這個親生女兒,比對外人還要吝嗇。可見,他們之間確實真的不存在什麼父女之情。
不過林清清又不是原主,她巴不得林父能同意她出去住。不過就是為原主稍微有些不值而已。
所以在聽到林父同意之後,林清清也立馬應了下來。並告訴林父,明天下午就出去看房子,房子租好之後就會立馬搬出去。
飯桌上李海霞他們三個聽到父女二人的對話後,也是喜笑顏開。
就連原主的弟弟林耀也開心不已,他本來在李海霞的教導下就不喜歡原主這個姐姐,更親近林洋,林娟二人。
他們五個才是一家人,而原主不過是個外人罷了。
但林清清也不在意,她本來也是剛來,更何況在原主記憶中,這十年來林父對原主也不好,一直無視,更是放任其他四個人一直欺負原主,因此對林父根本沒有感情,更勿論說是不捨。就算以後要對他們做些什麼,也沒有愧疚。
就讓他們幾個相親相愛去吧,她以後和他們就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他們也不要想著佔自己一分錢的便宜。
現在礙於形式,每個月往家裡面交錢,之後總能找到藉口和方法,少交或者不交。
李海霞聽完她們兩人說的話後,也裝模作樣的說:“清清啊,還是你懂事,在外面住給家裡減輕負擔。
不像你大哥大姐他們兩個,不過他們兩個在家住,也是因為要孝順我們兩個老人,平時還要在家裡面幹活呢。
你要是在外面遇到什麼事,回來記得給我們說,一家人嘛,我們大家肯定會幫忙的。”
林清清被這茶言茶語給燻到了,也不客氣,立馬回道:“李姨,你放心!要是有事我肯定會說的,就像你說的,一家人嘛,不用客氣。”
李母被這直白的回話給堵了嘴,訕訕的不再講話了。
深夜回到空間,想起今天白天的經歷還是有些心驚肉跳。
因為她和小八二人,誰都沒想到那個特務居然會二次折返。
因為那個時候她的隱身符已經失效了,如果不是小八察覺那人馬上要進密室,提醒了她,在千鈞一髮之際進了空間,否則今天還真不好收場。說不得她就要提前去第二個世界了。
如果他們兩人撞上,那人手上拿著槍 肯定一槍就過來了。而如果自己躲去空間時被他看見,這種神異之事,那人一定會上報,到時候會有更多人來追查,以後自己就沒有安生日子可過了。
說不定哪天就一時失察,被人捉住,時候等待自己的可能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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