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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槍身和巨大的口徑,使穆什克特必須用支架支撐才能發射,

而且只有身材高大強壯的射手才能使用。

但這也同時帶來了驚人的威力。

1525年的帕維亞會戰,穆什克特開始嶄露頭角。

依靠初創的西班牙大方陣,西班牙步兵成功挫敗了法軍重騎兵的猛烈衝擊。

據當時人的記載,西班牙人的大型火繩槍威力驚人,

可以連人帶馬一發子彈打穿兩名法國重騎兵。

理論上,穆什克特可以擊穿100碼外的盔甲,殺死500碼外的人或馬。

穆什克特自誕生以後,逐漸在全歐洲擴散,並呈現出取代輕型火繩槍的強勁勢頭。

以至於1609年,荷蘭陸軍乾脆取消了輕型火繩槍手的編制,

所有火槍手全部換裝穆什克特。

之後,英國也很快取消了輕型火繩槍手。

隨著穆什克特在歐洲的流行,讓本已開始衰落的制甲業更加雪上加霜。

其巨大的威力使做工精緻的板甲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粗糙而厚重的防彈盔甲。

盔甲匠逐漸放棄了熱處理和優質的板材,轉而選擇用質量一般的板材打造出黑色的重甲。

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騎兵盔甲的胸甲厚度已由2毫米左右,暴漲到4~6毫米之間。

步兵的胸甲厚度在16世紀後期也一度暴漲。

可想而知這一時期的盔甲有多麼笨重。

沉重的盔甲讓披甲計程車兵飽受折磨,尤其他們很多人穿的還是未經量身定做的便宜貨。

饒是如此,所謂的防彈盔甲在穆什克特的槍口之下依然顯得不可靠。

在16世紀末英國著名的弓槍論戰中,

火槍的支持者甚至認為,

穆什克特可以擊穿100碼外的防彈盔甲和400碼外的普通盔甲。

當盔甲匠為了防彈,把胸甲的厚度增加到7到8毫米時,盔甲的發展終於走到了盡頭。

隨著放棄盔甲計程車兵越來越多,

穆什克特開始顯得威力過剩且過於笨重,於是開始出現輕量化的趨勢。

進入17世紀,穆什克特的重量和槍管長度都在逐漸減小。

輕量化的結果,是新的重型火繩槍變異成介於輕型火繩槍和舊式穆什克特之間的武器。

1599年,荷蘭人將重型火繩槍的重量減到了6~6.5千克,口徑也略有縮小。

古斯塔夫二世的瑞典軍隊就大量裝備了這種火繩槍。

英國內戰時,英國人直接將重型火繩槍的槍管長度從5英尺幹到了4.5英尺。

這使其不用支架也能發射。

伴隨著重型火繩槍的減輕,火槍手在軍隊中所佔的比例也越來越高。

30年戰爭中的瑞典軍隊,火槍手全部裝備重型火繩槍。

每個147人連隊中有火槍手72人,長槍手54人。

17世紀40年代,克倫威爾的新模範軍中,火槍手與長槍手的數量比已達2:1。

同一時期,部分歐式的重型火繩槍也流入了明朝。

明人多以鷹銃、鷹嘴銃、斑鳩銃稱呼這些來自歐洲的大型火槍。

崇禎元年,明廷從澳門招募的葡萄牙傭兵就攜帶了30支重型火繩槍。

但在晚明,與日本鐵炮類似的鳥銃才是火繩槍的主流。

饒是如此,直到1644年清軍入關,明軍依然是一支大量裝備火門槍的軍隊。

面對八旗軍的重甲和盾車,彈重3錢,裝藥3錢的明朝鳥銃,尚且顯得力不從心,

就更別提那些威力更弱的火門槍了。

此時的明軍,恰恰急需重型火繩槍這樣的破甲利器。

因為它既有足夠的威力又不像火炮那樣笨重。

在崇禎年間,不僅有徐光啟這樣的官員呼籲朝廷製造大型火槍對抗滿人。

官員熊文燦也兩度從廣東解送被稱為斑鳩腳銃的重型火繩槍進京。

但這些總數只有兩百門的重型火繩槍對遼東戰局可謂是杯水車薪。

由此可見,李國助之所以如此看重斑鳩腳銃,就是吸取了大明的歷史教訓。

未來的永明鑄炮廠,不僅要生產火炮,也要大量生產重型火繩槍。

火炮畢竟是昂貴又沉重的,守城有餘,而野戰不足。

即使是瑞典的3磅團屬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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