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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凡自靈媒老法師處離開後,難言心情。

想到自己女兒不僅被害,就連顧國普通人十分看重的逝者亡靈,都被人隨意取弄,操控。簡直快氣炸了,古語講的恨不得生啖你肉,此時陳凡對這句話有了深刻的理解。

又一方面,在這次偶然間得到了老師父的幫助,對自己查明真相有了質的改變,至少是有路可尋了。

如果運氣好一點,說不定真能手刃仇人。

到他在浮喬鎮的臨時住處後,已然天色近晚。

陳凡簡單在賓館樓下吃了點,就洗漱睡覺了,因為明天一大早還得趕回雙甲處理自己公司的事情,他也知道晚去和早去,給人的態度不一樣,有可能就決定了處理程度的不同。

但他躺在床上,心裡卻沒怎麼把公司的事情記掛,倒是自己女兒的事情,讓他輾轉難眠,等第二天醒來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什麼時候睡著了,總覺得剛睡下就天亮了。

第二天一早,陳凡就趕路回雙甲,先到公司瞭解了一下情況,訂單很緊急,但公司門口已經被貼上了封條,聽自己的員工說,是要等處理完案件有關單位才能允許復工。

著急忙慌又到了受理部門,陳凡也希望能早點復工生產,對方的條件是員工受傷理賠走完,對於特種作業無證進行元罰款,進駐第三方機構完成企業整體隱患排查並整改完成後才能繼續復工生產。

陳凡基本都能接受,只是對第一條不太理解,本身這個小夥子不是該崗位員工,自行要去駕駛叉車,導致此次事故,應該由他本人承擔責任,畢竟是成年人了,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受理部門拿出法條,僱主有責任為員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如果僱主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員工的安全,例如未提供適當的培訓、缺乏必要的安全裝置或沒有制定並執行相關的安全規定,僱主應對員工受傷承擔部分責任。

也就是說陳凡的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到位,叉車司機在使用完叉車沒有對鑰匙進行妥善管理,公司有安全上的責任漏洞,所以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聽完他們的論述,陳凡也不想多講什麼,也同意提出的這三點要求,但還是希望能不能邊生產邊來處理。

他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哪怕是陳凡保證以後多納稅,把安全管理規範起來,也還是沒能收到回答。

這下,工廠虧損就要太大了,本身賠償和罰款數額是能夠接受的,但是相對於這個數額,停工的這段時間以及訂單的推遲,會直接導致企業生存困難,間接損失遠遠大於賠付和處罰。

無可奈何,自認倒黴。

他自己覺得是因為自己沒能提早趕來,領導們心裡不開心就不會賣面子了。

經過這次事件後,雖然處理完畢,工廠又開了起來,但是因為訂單和合同約定時間的推遲,陳凡掉了一個大客戶,本身上六休一有時候週日還要加加班的,現在因為大客戶的流失,甚至上五天班工人們都很閒了。

而陳凡的心思也不在這些事情上,對他來說,查清他寶貝女兒現在魂魄到底在哪,怎麼解救陳冰,才是他心裡的頭等大事。

這次,剛解決完工廠裡的事情不久,陳凡又再次踏上了去浮喬鎮的路上。

在自己單位,他也沒閒著,找了很多關於安蘇市的地圖,最終和自己腦子裡深深記下的老師父費勁找到的三個位置相對照,終於,陳凡對上了這三處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陳凡剛解決完工廠的事情,就又趕去安蘇市的原因了。

地點三處。

第一處和第二處緊挨著,到了現場才發現就是找到陳冰屍體的那條河邊。

陳凡對照著自己帶來的地圖左右比對,發現這兩處好似是在河裡面,應該是陳冰被拋屍在河裡,身上的東西隨著河流的衝擊掉了出來,所以留在這兩點處。

那麼既然如此,最後一處距離這兩天有一段路途,那說明什麼?

那說明那邊可能有著關鍵的線索,保不齊兇犯就在此處!

為了不打草驚蛇,陳凡選擇了晚上去尋找,可是那個點位所指的地方居然是一條路上,四下有一些居民區,但那路上,陳凡連著幾個晚上去都沒有發現陳冰遺失的翡翠吊墜。

再找幾天吧,陳凡鼓勵自己,繼續穿戴好黑色的衣服、帽子,沿著那條路尋找線索。

當時他正在幾棵歪脖子樹下尋找,突然看到一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蹦蹦跳跳路過,本也沒在心上,只是因為多看了一眼,陳凡在口罩和帽子中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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