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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來這本來是為了破案,卻沒想到抓到了一個小偷。

林清顏的話語如同冰冷的刀鋒,劃破了夜的沉寂。她緊抿著唇,目光如炬,堅定地指向一旁的警車。兩名警察迅速上前,他們的身影在火把的微光下拉長,顯得威嚴而不可侵犯。

李大山被架起時,他的雙腿無力地軟了下去,幾乎是被拖行著向前。他的目光死死地盯著地面,彷彿要將每一粒塵土都銘記於心,作為他悔恨的見證。

警車紅色的警燈在夜色中閃爍,如同一隻冷酷的眼睛,注視著這一切。車輪轉動,捲起一陣塵土,伴隨著警笛的呼嘯,劃破夜空,駛向未知的命運。

警車呼嘯著駛入夜色,李大山蜷縮在後座,雙手被銬住,眼神空洞而絕望。窗外,漆黑的鄉村小路兩旁,稀疏的樹木在夜風中搖曳,彷彿是在為這不幸的靈魂送行。

警車的紅藍警燈在樹影間閃爍,投射出斑駁陸離的光影,更添了幾分詭異與不安。車內,只有李大山粗重的喘息聲和警笛的呼嘯交織在一起,迴盪在這狹小的空間裡。

他的腦海中不斷浮現出父母蒼老的面容和受害者家屬憤怒的眼神,心中充滿了無盡的悔恨與恐懼,未知的命運如同深淵一般,正緩緩將他吞噬。

“按照我這個情況,要進去多久啊?”

李大山的聲音在警車內迴盪,帶著一絲顫抖與絕望。他抬頭望向車頂,眼中滿是空洞與迷茫。前方的警察沉默不語,只是專注地開著車,警笛的呼嘯聲在夜空中迴盪,如同死神的嘲笑。

李大山的腦海中再次浮現出父母的面容,他們的眼神中充滿了擔憂與期待,而此刻的他,卻即將踏入深淵,辜負了他們的期望。

淚水再次滑落他的臉龐,滴落在冰冷的手銬上,發出細微的聲響,如同他心中破碎的希望。

林清顏拿出本子,上面的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一個人經常偷貴重東西,其判刑標準主要依據盜竊的數額及情節等因素來確定:

盜竊數額

?數額較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例如,盜竊金額在1000元至2500元之間的,可能面臨六個月以內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及相應的罰金;盜竊金額在2500元至4000元之間的,則可能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應的罰金。

?數額巨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嚴重情節

?多次盜竊:即使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但若多次實施盜竊行為,也構成盜竊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入戶盜竊:進入他人住所盜竊,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大小,均構成盜竊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攜帶凶器盜竊:攜帶凶器進行盜竊,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大小,均構成盜竊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扒竊: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大小,均構成盜竊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免除刑事處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差不多就是這樣,具體的到時候再說。”林清顏道。

林清顏合上本子,目光冷靜而堅定。她望向窗外,夜色中的鄉村小路漸漸被城市的燈火所取代,高樓大廈的輪廓在遠方隱約可見。警車內,李大山依舊蜷縮在後座,淚水已經乾涸,只留下臉上斑駁的痕跡。

林清顏的眼神中閃過一絲複雜的情緒,她輕輕嘆了口氣,似乎是對李大山命運的惋惜,也是對法律嚴明的無奈。車頂的警燈依舊閃爍,紅藍交織的光芒映在她的臉上,為這張冷峻的面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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