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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戚殊處於一種睡了又睡的狀態。

直到庭審的那一天,他才滿血復活般的走出家門。

中途宋薇慈給他打過一次電話,詢問當時的情況,很明顯是準備當他的刑事辯護律師。

只不過被拒絕了。

對方雖然不理解,但還是相信了他。

並且和他約定好如果初審結果不好的話,二審她會出庭。

戚殊自然是沒什麼意見。

並且他也不認為自己初審會敗訴。

......

百無聊賴站在門口的模樣一點都不像是個被告。

第一次參加這種場合的他看不出來任何緊張,被傳喚進場的時候還打了個哈欠。

戚殊單獨坐在被告位置上,不遠處公訴人位置上正是邱樂鈞和一個他沒見過的女人。

應該是他的同事。

後面果不其然的坐著熟悉的幾個人,而且就連自己的母親宋薇慈都來了。

估計是擔心初審有問題,專門過來旁聽,用於二審幫他辯護。

“被告到場,現在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不過是掃了一眼戚殊,走完流程之後就迫不及待的開始了正題。

邱樂鈞拿著檔案站起身,先是朝著審判長微微鞠躬示意,這才開始朗讀:

“被告人:戚殊,男,20歲......涉嫌故意殺人......”

洋洋灑灑一大張,光是提交上去的證據都有十幾條。

“2017年11月29中午,被告人戚殊與受害人宗子怡在警局外面有過短時間接觸,並且受害人給他留下了會所的地址,在晚上九十分左右,兩人進入包廂內就再也沒有出來。

經調查,受害人宗子怡頸動脈被割破,大量失血的同時因空氣栓塞沒有得到及時救治而死,受害人在死前曾試圖掙扎,但未能逃脫。”

戚殊後背倚著靠背,這跟唸經一樣,聽的他直犯困。

等他念完後都已經過去十分鐘了。

按照流程,該他說了。

換了個舒服的姿勢,甚至連站都懶得站起來:

“11月29號晚上我到二樓之後,接了侍者遞來的一杯酒,端著酒進入包廂內才喝,喝完之後就感覺腦袋一陣眩暈,隨後就不省人事了,哪來的什麼殺人。”

他血液檢查的報告如今還在上面放著呢。

結果到了他那就一點不把這個當回事。

公開審理,就算是審判長也不能過於明顯偏袒,又加上戚殊根本沒有律師,所以就直接快進到了出示證據階段。

邱樂鈞上來直接放出最有利的證據:

“上面就是在受害人章子怡面部以及物品上提取到的屬於被告人戚殊的指紋,由此可見......”

“不好意思打斷一下。”

戚殊連個姿勢都沒換,直接開口:

“那裡是個什麼地方想必不用我多說了吧,我們有點肢體接觸不是很正常嗎?她身上有我的指紋只能代表我們接觸過,並不能代表人就是我殺的,請指控我殺人,拿出更有利的證據出來。”

邱樂鈞冷哼一聲,看向審判長:

“我申請傳喚人證。”

“傳人證。”

大門被開啟,那天早上負責撞開門的保安被帶了上來。

“當天早上你們呼喊無果,最後決定直接暴力開門,在這之前,裡面沒有人出來對嗎?”

“對。”

“房間的門是從內鎖著的,沒有人出來,也就代表兇手就......”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案發現場的調查報告上寫著,房間有窗戶,而且是開啟的狀態。”

戚殊再次漫不經心的打斷他的話。

瞥了一眼保安,繼續說道,

“會所後面四通八達,或許是兇手殺完人跳窗逃走呢。”

“不可能,當天晚上只有你們進入過那個包間。”

“是嗎?你們有監控嗎?”

邱樂鈞一噎,明顯是沒想到他能問出這句話。

這東西一般都是他們有利的證據,沒想到現在卻被拿來質問他們。

剛準備說話,戚殊就再次開口了:

“而且一個高檔會所,連個監控都沒有,其合理性存疑,或者說,是為了隱藏什麼,故意沒有安裝?”

眼看著被他牽著鼻子走,邱樂鈞立刻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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