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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金梅做了好幾次深呼吸的動作,但激動的心還是無法平靜。原唱,在此時的國內,真的是少之又少。就是那些已經家喻戶曉的歌手,幾乎都在翻唱港臺歌曲。

現在她手上拿著的可是原創,而且還是如此一首歌唱改革開放的主旋律歌曲。雖然她的文化不高,但作為文工團的一名歌唱演員,她能感受到這首歌的分量有多重。而她,要帶著這首歌上春晚。要知道,能夠上春晚的可都是大腕,等春晚過後,她肯定會一飛沖天。

當她再次低頭看向曲譜的時候,終於注意到上面詞曲作者的名字。然後就是一愣,看向杜遠景和馬榮卿。

“這首歌的詞曲作者是沈川?”說完,她都感覺到好笑,“這麼巧啊。”

杜遠景也跟著笑,他的笑是驕傲的。沈川可是他看著長大的,一直當成自己晚輩看待。這樣的一首歌,出自自己晚輩之手,他怎麼能不驕傲。

馬榮卿說道:“不是巧,這個作者就是你心裡想的那個沈川。”

“啊?”喬金梅愣住了,她的大腦完全當機,“怎麼可能。”

“為什麼不可能?”杜遠景笑著說道。

喬金梅張了張嘴,最後什麼都沒說出口,只是看著沈川兩個字,感覺是在做夢。

馬榮卿搖搖頭,揹著手往外走:”時代變了,孩子長大了,我們老了。”

林美芳拎著菜往家走,剛一拐進衚衕,就看到自己家大門外有三個人在晃悠,看其穿著打扮,就不是好東西。

這個年代的混混,穿著幾乎都是大同小異。首先就是球鞋,白色的布面,兩邊有紅藍條,鞋底還有膠皮丁。這是大多數混混的選擇,一般情況下,穿這種球鞋的都屬於混混中的弱勢群體,也就是沒有錢。然後就是皮鞋,不是純皮的,而是人造革的,高仿軍用三接頭。就是這種人造革,冬天穿著凍掉腳,夏天穿著迎風臭二里的山寨玩意,都能賣到二百多塊,在後世年輕人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

當然了,穿真皮的也有,是這個年代比較流行的老人頭,三百多一雙,穿在腳上,能讓大部分小混混成為羨慕的物件。

至於正版的三接頭皮鞋,只有一些牛逼的大混混才能穿上。因為,能穿正版三接頭的,不僅僅要有錢,還要有門路才行。

然後就是上衣,夏天標配是老頭衫,或者無袖背心,十幾塊錢的那種。冬天是皮夾克,滿大街的混混都是如此。八十年代末的時候,什麼款式都有,穿的比較混亂。到了九十年代初,就比較統一了,全都是高腰的青果領。只是這種領子是敞懷的,冬天穿著,那是絕對的酸爽。

最後是褲子,千篇一律的太子褲。就是貼腰、中間比較肥大、下口收小的西褲,褲腰打褶,褶子多褲腿越肥大。走起路來,呼呼帶風,看起來相當帶勁。

現在,沈川家門口晃悠的三個傢伙,穿的就是這個年代,混混的標配。人造革的山寨三接頭皮鞋,太子褲和皮夾克。

“你們幹什麼?早上就在這晃盪。”林美芳皺著眉頭,厲聲喝問。

“呦!”一個瘦的跟麻桿似的傢伙,雙手插在褲兜裡,嘴裡叼著煙,自認為很瀟灑的甩了下額前頭髮。

“我們願意在哪待著就在哪待著,關你屁事啊。”

“這是我家門口……”林美芳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另一個混混打斷,“你家門口咋了,我們一不偷二不搶,就是曬曬太陽,又不犯法,你管得著嗎?”

就在這時,一輛警用麵包車突然拐進衚衕。三個小混混見到警車,臉色一變,撒腿就跑,但並沒跑出多遠就停了下來。

“艹!”麻桿混混罵了一句,“媽的,我們又沒幹壞事,跑什麼。”

“呸!”另一個混混一口痰吐在了地上,“麻痺的,見到警車就跑,都做病了。”

三個傢伙就看到兩名警察在警車上下來,跟林美芳說了什麼,一起走進了院子。

三個混混對視一眼,快步走了回去。想要進去看看發生了什麼,又沒有那個膽子,只能站在院牆外使勁的伸著脖子往裡看。

屋內,沈其榮剛剛在縣裡開會回來,看到臉色不正常的林美芳和兩名警察進來,愣了一下。然後站起身,跟其中一名警察握了握手。

“劉海同志,你這個時候過來,是不是對沈川正當防衛有什麼疑義?”

昨天在醫院回來,黃國立就跑過來找沈其榮,把事情說了一遍,並且告訴他,沈川去市裡了。

沈其榮什麼都沒說,騎上腳踏車就跑到派出所瞭解情況,接待他的正是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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