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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堂責令黃裳儘速破案,黃裳回頭又壓到了慣斷生事的推官嚴寬身上——開封府一貫以獄訟刑罰為生事,戶口租賦為熟事。

負責的推官嚴寬在刑名上,向有令名——能調任開封府的,絕不可能是普通的庸官,而嚴寬是其中尤其出色的一位。所以黃裳才會把此事的工作交給他。

嚴寬主管此案後,就從快班中調了丁兆蘭出來,負責案件的偵破工作。

嚴寬調動人馬,一邊派人去尋老嫗之子,一邊派人大搜街巷、裡坊。而丁兆蘭這邊,則是親自走訪現場,尋找蛛絲馬跡。

丁兆蘭細細搜檢現場,最後在窗戶玻璃外側上,找到了幾枚不屬於受害者家庭的指紋。當天晚上,嚴寬就將所有已捕獲的嫌疑人都審了一遍,驗了指紋,然而一無所獲。

嚴寬沒有氣餒,再派丁兆蘭去檢視現場,發現犯人入屋、殺人、搜刮一氣呵成,絕非初犯。故而派人去查過去所有偷盜犯人的供狀,以及過往案件的審問筆錄,拿著上面的指模,與那幾枚指紋做對比。再回頭,又遣人去京師左近軍中,調出了所有當時不在軍營計程車兵的卷宗,同樣拿到了上面的指模。

整整兩天的時間,嚴寬就領著丁兆蘭為首的偵破小組對比了數千份記錄,最後將目標鎖定到了十幾人身上。

此時嚴寬並沒有將他們提審,而是立刻派兵去其家中搜查。在其中一人家裡搜出來的一面鏡子上,發現了更加確鑿的證據。

那面鏡子本無特徵,只是市面上尋常所售,提審時嫌犯自稱是自家所購,但嚴寬卻在鏡子上找到了被害人的指紋。犯人與被害者本無瓜葛,從無往來,卻有一面帶著被害者指紋的鏡子,遂由此而定罪。

整件案子,從頭到尾只用了四天。事後報上報道,嚴寬自隱姓名,把丁兆蘭推了上去。

由於定罪的辦法新奇,加之又是滅門血案,所以在京師之中一下就傳開了,又被各地報紙轉載,傳遍了全國去了。丁兆蘭也因此名震京師、傳遍天下。而且是越傳越玄,指紋破案都被傳成了只要在現場中留下一個手印指印,就會導致被捕的神技。

這些日子以來,軍巡院夜裡巡查,發現路人身上帶著手套的就立刻抓進獄中。一抓就一個準,全都是怕留下指紋而特地隨身帶上手套的笨賊。

嚴寬笑著對黃裳說,“丁小乙他的名頭在京師裡的確是響亮得緊得很,有他出馬,京師百姓都會覺得大府肯定把這件案子放在了心尖上,都堂也不會覺得大府有所怠慢。”

黃裳冷著臉,“不相干的人的想法並不重要。就算他們覺得我怠慢了,疏忽了,只要能夠把這件案子破了,那麼一切好說,如果破不掉,都堂不會因為我調了丁兆蘭去偵辦,就減輕責罰了。”

“其實最多也只會是輸給行人司,不會破不了案的。”嚴寬意味深長的笑說著。

黃裳心有領會,嘆道,“這樁案子的確是有些不對勁,本府稍待還要再去找幾個人打聽一下詳情。”

黃裳暗暗嘆息,只要能進了都堂,那麼就可以把責任壓在別人身上,自己只要負領導責任就可以了——也就是不負責任——就不必像如今一樣,京師裡有個大小事,都賴在自己身上。

他想著,對嚴寬道,“第一要務還是要把人犯抓住,做成鐵證,我才好向相公交代。”

“當然。”嚴寬心照不宣的笑道。又說道,“京師在捕盜這件事上,府中最出色的捕快也就是丁兆蘭了。當初沒他的細心也的確難破案。有他出馬,頂得住十人。都是去查案,別人問不出來的,他就能問出來。一個名氣大,二來,證人也信他。”

嚴寬笑了笑,“就像河東河北的鎮守,若是郭老太尉出馬就任,京師士民必然高枕無憂。即使有敗陣的訊息傳來,也都會覺得郭老太尉肯定能夠力挽狂瀾。那一等宵小之輩,又有誰敢胡亂動作?”

嚴寬的一番話,讓黃裳連連點頭,“信心的確很重要。”

嚴寬跟著一聲嘆,“可惜這一回,去河東的是熊參政,去河北的是李參政。”

熊本雖然是鎮壓西南夷的主帥,又主持覆滅吞併了大理,但西南夷種,在大宋軍民的眼中,跟山裡的猴子也差不多了,一排槍過去,全都給打跑了。熊本的功勞,與攻略西夏、北遼和西域的將帥比起來,沒什麼了不起的,甚至提不上臺面。

李承之就更是沒有用兵的經驗了,只不過是個撐門面的。這一回河東兵敗,而河北又因為黃河水漲,一時間斷了訊息。有幾個不會去懷疑這是真的水漲,還是李承之敗得太慘,都堂不敢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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