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吃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34第三十一章 錦山偶遇,錦繡明嫣,我愛吃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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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心的沈明嫣。

“我可不可以少交一點。”這是腦力跟武力不看齊的沈明達。

“能不能晚些天再交。”這是垂死掙扎的衛源。

“嗯,那就第二天交好了,當天交太累,先生我沒精神看。”謝玄之選擇性忽略其他兩個。

錦山就在燕京城外,錦江水畔,是燕京著名風景區。有皇家避暑山莊,大麗宮;國家級學府,錦山書院;以及一片高階別墅區等建築物。山脈連綿不絕,生態環境良好,錦山深處,頗多鳥獸,還是個天然獵場。

打發了人,快馬趕去錦山那邊報信,著人準備接駕,師徒四人才是騎著馬慢慢悠悠出發。

沈衛兩家在錦山都是有別業的,尤其沈家的別業更是美輪美奐。本來開國功臣待遇就好,房子修得離皇帝的行宮又近,地段好位置佳。再後來,託了公主的福,擴建得快趕上個行宮了。

這麼大地方,謝玄之就毫不客氣的佔了個院子,而衛源拜了師後,也厚著臉皮,在謝玄之的院子裡弄了個窩。

所以一行人到了錦山,直撲沈家別業。也不停歇了,換了裝,拎著兇器,直接上山去。既然是到了錦山,少不得要打打獵,跑跑馬。

沈明嫣還興致勃勃的讓人帶齊了燒烤的一應用具,野外燒烤神馬的真是太爽了。初冬的時候,山上的野物很是肥美,秋天養的膘還沒來得及消耗掉呢。

衛源習武的天分不高,不過作為貴族子弟,打個獵還是很在行的。更別提還有謝玄之、沈明達這兩個大殺器了。跟在一夥暴力分子身後,沈明嫣只有看看熱鬧的份。

現在,沈明嫣的騎射功夫比起幾個月前是好了太多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路況好的時候,還敢讓她的愛馬踏雪撒開蹄子跑跑。可惜,有這幾個人在,她只有坐馬上發呆的。

正無聊呢,突然就有隻半大不小的黃羊躥道到面前來了。沈明嫣大喜,雖然這隻羊腿上有支箭,表明了是被人追趕至此的,但是不撿白不撿,到時候把箭一扔,誰知道呢。

沈明嫣帥氣的搭弓射箭,在一夥護衛的圍追堵截下,總算是把紮成了刺蝟的黃羊給放到了。抹汗,生平的第一隻獵物,真是來之不易啊。(死不瞑目的黃羊:還有死得更悽慘的羊嗎?)

“喂,那個誰,把本王的羊還來。”沉沉馬蹄聲壓陣,把個清脆正太音也襯得極有氣勢。

滿心歡喜,考慮著是吃烤全羊好,還是羊肉串好。就有人態度囂張的上門搶羊來了,這怎麼行。沈明嫣調轉馬頭一看,喲嗬,還是老對頭呢,就更不能讓了。

快要到手的獵物丟了,魏王趙熙本來就老大不高興,再一看,居然是被沈家小丫頭撿了漏,更是新仇舊恨一齊湧上來,“原來是你,知趣的就快點把本王的羊還回來,本王就不跟你計較了。”

“魏王哥哥好。”沈明嫣先是在馬上欠身為禮,就是不喜歡這個小霸王也不能缺了禮數,至少大家面子上得過得去。接著眨眨眼睛,不捨道,“這隻黃羊是阿嫣好不容易獵到的,不過魏王哥哥要是喜歡,阿嫣也不會小氣的,分你一半好了。”

這幾年,吳氏不再拘著沈明嫣,放手讓她出去交際。閨女大了,得有自己的圈子了。

身家背景擺在那裡,大多數人是很樂意同沈明嫣交好的。沈明嫣自認不是個難相處的人,在貴女圈子裡還算是混得開。就是在各家小正太,小少年們的眼裡,也是個賞心悅目的小佳人,人氣挺不錯。當然,也有那看她不順眼的冤家對頭。沈明嫣對於這點很放得寬心,又不是金子做的,哪能個個都喜歡呢。

在這不喜歡她的人裡,魏王小朋友是代表。

長大了,出入宮廷的次數多了,跟皇帝一家子都熟,特別是跟曹妃魏王,見面的次數多了去了,跟魏王同學掐架的次數也多了去了。

為了給愛妃幼子找支援,拉人氣,皇帝是拼命在表弟沈琳面前說魏王的好話,萬分熱情的想把沈家拉上魏王這條船。可惜沈琳不買賬。曹妃娘娘呢,也嘗試過拉攏大長公主和晉國公夫人吳氏。公主大人就直接不搭理她,吳氏意思意思做個面子情,實在的話一句沒有。

曹妃的家世背景不咋地,可人家後臺硬啊,有皇帝老大撐腰,在宮裡也是橫著走的主兒了,跟皇后敢對著幹。在大長公主和吳氏這裡吃了鱉,心有不滿,更有她家寶貝兒子被沈明嫣欺負了,這還了得。心結是結下了。

說起沈明嫣跟趙熙結仇的經過,實在是冤枉。跟趙熙的第一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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