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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亂花錢,就像她第二次第三次還會去偷情一樣,而且可能一次比一次做得過分。”

“在花錢的過程中,她能暫時擺脫情緒的低潮,暫時解除焦慮和沮喪,使自己重新樹立信心。她買了很多東西,總有一種東西可能顯得不那麼多餘,比如說一頂漂亮的帽子,她把它戴在頭上,就能讓她一下子振作起來。”

“由此看來,亂花錢代替性行為,是潛意識裡的性放縱和意識裡的性壓抑相互作用的結果,具有很強的心理臆想因素,而過度的心理臆想,必然造成自虐和他虐的雙重病態。”

K倒是沒有虐待姜石,在各方面一直對他很好,但她虐待了自己,從“偷情上癮症”患者淪落為“賣淫癖”患者。

K的自虐表現在她不同於普通的妓女,與嫖客完全是一種赤裸裸的金錢交易,她有豐厚的經濟來源,她常常不收對方分文;當然,如果對方硬塞給她錢,她也照收不誤;甚至,她還給跟他上床的男人付相當可觀的小費,既讓他親吻自己,說一些甜言蜜語,又讓他把自己粗暴地弄痛。

不能排除這種可能——K是在用錢買一種能與人共享的隱私情調,即我們前面討論過的“做愛”意味。她把上床連同付小費看成是給予男人的雙重恩惠,作為她不能去愛一個男人的補償。性,這愛的最低形式——獲得拯救的最低形式,之所能夠成為她的信仰,是因為它提供了一種類似於愛的東西。

有個年輕的小夥子第一次嫖妓,就被K嚇住了,看著她那淚流滿面、歇斯底里的瘋狂之態,生怕她會自殺,還沒跟她完事,就抽身而去,趕緊到外面打了一個11o 報警電話。

於是,K被帶到了派出所。

她對自己賣淫的事實,供認不諱。

K被送到婦教所後,姜石經常來探望她,每次都帶給她許多精緻的糕點,既為她痛心疾首,又表示願意寬恕她,只要她好好改造,他會娶她的。

婦教所,還專門為她請了一個心理醫生,定期為她治療。

K一方面覺得自己對不起姜石,對不起婦教所的好心人,另一方面又覺得一個人連自己都對不起自己了,還談什麼對得起對不起別人呢,所以老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K跟我講她的故事時,非常動情,可當採訪結束,她又恢復了那種尋歡老手一望便知的與眾不同的神氣,瞧我迷惑不解、欲言又止的樣子,她笑了那麼一笑:“該說的我已經說了。我想你不會認為我壞到哪裡去了。”

是不是?我一向不喜歡聽別人做這樣那樣的思想工作。正經女人雖然痛恨蕩婦,其實若有機會扮個妖婦的角色,沒有一個不躍躍欲試的。你可以認為我是在胡說八道。到此為止吧。

“對了。如果你想寫寫我的文章,你儘管寫好了,不過別披露我的真實姓名,我實際上還是一個很要面子的女人吶。我給你起一個標題——我需要性,但又非常厭惡它。你看怎麼樣?”

跟一個人結婚,真情太少或太多都不行,有2O%的愛就夠了;如果1OO%相愛,你千萬別結婚。

(筆者分別採訪了一男二女。這三個人曾經是兩對夫婦,勞燕分飛,只為那令人煩惱的性愛關係。現把他們的談話錯開,也許我們能從中得到一點啟迪。餘自廣:男,41歲,律師;田敏可:女,5O歲,餘第一任妻子,經濟師;萬潔如:女,28歲,餘第二任妻子,時裝模特。)餘:改革初期,我就從國家司法部辭職,隻身來到深圳。要知道,那時我碩士畢業還不到兩年,在深圳搞了一傢俬人律師事務所。這個東西,當時是新鮮事物,所以我的業務很紅火,名譽和金錢滾滾而來。不久,敏可就闖入了我的生活。

田:我因為要打一場離婚官司,去找了自廣。他很有名,人長得矮小,但看起來也蠻瀟灑,相當熱情。我打官司並不是打算要丈夫的錢,只是想盡快從令人窒息的婚姻中解脫出來,儘管他是個在國內首批做皮革貿易的暴發戶之一,富得流油。他拖著不離,是怕我瓜分他的家產。

餘:我告訴敏可:她有權得到她丈夫1000多萬財產的5O%,而且我一定能為她爭取到。她笑了那麼一笑,搖搖頭說:“我嫁給他時是簡單地去,離開他時也還是簡單一點好。”

我第一次對一個女人的人格力量震驚不已。

田:我的收入很不錯,足以養活自己和已有8歲多的女兒,沒有必要向丈夫要錢。況且,對這個女兒,他一直不滿,常抱怨我沒給他生個兒子。如果向他伸手,別的不說,對女兒也會有一種情感上的微妙傷害。是不是?

餘:也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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