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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送孫子過來,臨出門前卻是病了,他們想著兩的間隔不遠,就託了個常跑靜海的同鄉商賈捎帶孫子一程。
那商賈也盡心,直進了靜海縣城,幫著邱孝遠問好了去縣衙的路,兩下才分手。
不想,從城門口到縣衙這兩條街的距離,就出了事故。
這張虎家裡開著酒坊,看著像是正經人,實際是出了名的酒鬼無賴。於氏頗有幾分姿色,卻是風流性子,夫妻兩個常設了局來騙錢。
自打邱孝遠進城,便被張虎盯上,便設了局,將邱孝遠蒙到酒坊。
還好邱孝遠只是年少不懂事,並不是真正的酒色之徒,並沒有去非禮於氏。
張虎喝了酒,見邱孝遠不上鉤,就有些惱。
邱孝遠識破“美人局”,雖沒有抬出知縣親戚來壓人,卻也半刻待不得,提了包袱要走。
煮熟的鴨子,張虎怎麼會讓他飛了,見邱孝遠年少單薄,便抽出刀子恐嚇。
於氏又假模假樣的拉架,合該他們夫妻倒黴。張虎醉得狠了,自己絆了自己一腳,摔倒在於氏身上。
那手中刀子鋒利,一下子紮在於氏脖頸上。
沒等張虎醒過神來,於氏就抽抽兩下,斷送了性命。
酒坊臨街,邱孝遠雖被嚇得不行,可是怕張虎殺人滅口,趁著張虎沒防備,推開街門,叫嚷了起來。
於是,此案就送到官府。
張虎手上、袖口有血跡,到了官府,人還渾渾噩噩,倒是老實認罪,只承認“誤殺”。
郭一裕見邱孝遠涉案,唬了一跳,也是邱孝遠機敏,怕郭一裕擔干係,只做不認識,沒有在衙門裡認親。
郭一裕原想著,既是張虎認罪,就沒必要將他們夫妻設局之事寫明,要不然邱孝遠真擔了“姦夫”的嫌疑,以後於前程有礙。
沒想到,到了案發次日,張虎便改口,不承認自己“誤殺”不說,還一口咬定邱孝遠“姦殺”。
靜海的頭蛇李家三爺李鵬舉,又親自過縣衙,送來五百兩銀子,為幹兄弟張虎分說此事。
在他看來,不管真相如何,總不能讓他兄弟送死。那個外鄉小子,當是最好的替死鬼。
郭一裕又驚又怒,當然不肯答應李鵬舉的說項。
即便邱孝遠不是他的遠親,只是個陌生人,他也不可能為了幾百兩銀子,平白的害了一條性命。
為防夜長夢多,郭一裕速速斷了此案,悄悄的送走鄭孝遠。
李鵬舉看來,則是郭一裕不識抬舉,故意與之為難,兩家的關係就緊張起來。
案宗上早已寫明物證,有張虎身上穿的血衣,還有人證,鄰里進門時,張虎正扶著於氏,只說自己不是故意。
因此,聽了郭一裕這一番講述,唐執玉到是沒有質疑案情審判的結果。
“人皆有私心,今日你為親戚子弟前程,可以掩飾其身份,明日倘若真的惹下命案,你會不會為了挽救其性命,網開一面?”唐執玉沉吟片刻,道:“這份卷宗,郭大人還是重新寫一份為好。張虎既是反悔不認罪,你就讓張家人上府道衙門告好了!”
“是,卑職謹遵藩臺大人教誨!”郭一裕羞愧不已,紅著臉訕訕道。
唐執玉雖不喜郭一裕,可見他跪了半天,惶恐惴惴,也不好再多說什麼,只擺擺手叫他起來。
倒是曹顒,想起這案子中提及的李鵬舉,對郭一裕道:“裝神弄鬼的是李鵬舉的人?縣衙中,有誰是李家的人麼?”
“縣丞是李家的表親,想來藩臺大人駕臨縣衙之事,便是他告之李鵬舉。”郭一裕帶了幾分無奈道:“為了張虎之事,李鵬舉曾到縣衙鬧過幾次,若不是李家老太爺壓著,怕是就要直接到監獄裡搶人。”
郭一裕篡改案宗,固然是唐執玉不喜;那個青天白日訛詐他們,並且知道其身份後,還裝神弄鬼的糊弄人的,唐執玉更是厭惡。
只是一時又沒名目去抓人,總不能說懷疑對方裝神弄鬼就抓人。
還是曹顒,之前讓張義寫的狀紙,就是為了收拾這個李鵬舉的。
並非捨不得那一百五十兩銀子,只是不願再有人繼續被訛詐。瞧李鵬舉那日的氣勢,一言不合,便有使人動粗。
要是客人惜命,不過是舍了錢財;要是客人捨不得銀錢,說不定真要被打殺。
唐執玉亦想起此事,望向曹顒,見他點頭,方對郭一裕道:“李鵬舉白日訛詐,無法無天,若是有人遞狀紙,郭縣令敢不敢接?”
郭一裕聽了,直了直腰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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