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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竿自刺船。
將家就魚麥,
歸老江湖邊。
【註解】:
1。井:即“井田”;
2。井稅:這裡指賦稅。
3。戎旃:軍帳。
4。典:治理。
5。委:率。
6。刺船:撐船。
7。將家:攜帶家眷。
【賞析】:
這是斥責統治者橫徵暴斂的詩。詩序交代了歷史背景,然後在詩中表現了官吏不顧人民死活,與“夷賊”比較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全詩共分四段。前六句為第一段,寫昔歲太平日子,生活的安適。七至十四句為第二段,寫“今”,寫“賊”。對“賊”褒揚。十五至廿句,為第三段,寫“今”,寫“官”。抨擊官吏,不顧喪亂人民之苦,橫徵暴斂。最後四句為第四段,寫自己的心志:寧願棄官,也不願做所謂“忠臣、賢臣”。寧願歸隱江湖,潔身自好,也不願作為幫兇,坑害人民。“使臣將王命,豈不如賊焉”是全詩的主旨。詩直陳事實,直抒胸臆,不雕琢矯飾,感情真摯。
元結
(719…772),字次山,魯山(今河南省魯山縣)人。天寶十二年(753)進士。安史之亂起,充山南東道節度參謀,率軍保全十五城,頗立戰功。代宗時,歷任道州刺史、容州都督充本管經略守捉使,後辭官歸隱。有《元次山集》。元結主張作詩必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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