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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將墨給研好了,似乎只差林方來寫上幾句了。

“我們聯絡從不見面,只憑信鴿。”林方看著淳歌手上的動作,從腰間拿出一個口哨,一聲哨響,便有一隻信鴿飛來,停在他的肩上。

“子謹早就料到了,不是嗎。”林方可不信淳歌不清楚這事兒。

“煩請子休動筆。”淳歌起身讓位,做出一個請的姿勢。

“子謹親自為我磨墨,我真是受寵若驚。”林方笑著拿起筆,在紙上寫下一行字:大事已定,東風稍遲。寫完後,他拿起這張紙,像是在觀賞自己的字型一般,由上至下看了許久,才將紙捲進鴿子的腳上,這信鴿頗通人性,不待林方說,早就飛走。

“這信鴿倒也聰慧。”淳歌挑眉,微笑。

“那是自然,這信鴿名叫墨鴿,可是我親自馴養的,能將人的對話,用嘴型重複出來呢。”說到這一點,林方還是十分驕傲的,他花了十多年才養出了這一隻信鴿。

“可真是一隻了不得的信鴿。”淳歌心中驚訝,人們談話之時,多是防人,要是偶然來只鴿子,倒也不以為意,但若鴿子都有墨鴿的本事,豈不是洩密了。

“想必子休一定十分喜愛墨鴿。”林方的做法給了淳歌一個想法,動物經過人的馴養,總是與眾不同的,這一點便能幫他做許多的事兒,不過現在卻不是時候。

“子謹從何看出?”他雖是花了心思,但也不代表著喜歡啊,然而他還真真就與這隻鴿子有緣分,正如淳歌所言。

“子休好墨香,以墨字為鴿子取名,其意無需我多說。”淳歌聳了聳肩,在離林方三四步的地方找了張椅子,坐下。

“你怎麼我好墨香。”這事兒連林相都不知道,淳歌從何而知,總不會是林洎閒來無事給他說的吧。

“你若不好墨香,此番怎能落在我的手裡呢。”淳歌順手端起身邊的茶盞,聞著茶香,整個人透出一股深不可測的氣質。

“你”林方還想多說幾句,但四肢確實一陣疲乏,半分氣力也使不上來。

“這墨香”林方跌坐在椅子上,雖使不上力氣,可頭腦確實清晰的,他自然是知道,自個兒著了淳歌的道兒,但他不明白,為何一點兒徵兆也沒有,同時他也不得不讚嘆淳歌的手段。

“子休頗有大將之風,只可惜犯了兵家大忌。”淳歌整了整衣袖,說道:“你是林相的心腹,定時知曉我的身份,一方面感嘆此事的不可思議,一方面太看得起自己,你不覺著,這幾日自己的思緒太過凌亂了嗎?”

淳歌身在官場十餘年,他的疑心不比林相小,手段更不必林相弱幾分,先前的慌張皆是因為林洎,不過他既發現了幾處不妥,又怎會放過,林相的話他也不過是信了一半,更何況素不相識的林方,他若不早些下手,那就不是官淳歌了。

“你下藥了。”林方感到幾分不可思議,他對自己的飲食素來看重,淳歌又是什麼時候得手的呢,此時此刻,他也只能冷眸一暗:“堂堂卿士竟是無恥之徒,實在是讓林方大開眼界。”

“哼哼。”淳歌自顧自得淺笑,說道:“這藥名幻,中者會陷入妄念之中,去不斷思考得不到之事。”

“可子休,若非你疑心太重,又怎會中招呢。”要不是林方依仗著自己的功夫,半夜窺探淳歌的書房,又怎會中了他下在書房的秘藥。

“難怪林洎能這般淡然地跟著我來杭城。”林方算是明白了,最瞭解淳歌的便是林洎,不然以林洎那廝的性格,這一路又怎會相安無事。

“只可惜你千算萬算,浸之也不可能知曉。”林方深知,此次他必須認栽,只是他不甘心,這幾天的胡思亂想,快將他逼瘋了,原來只是人家淳歌的秘藥,不在口頭上討回來一些,他就太虧了。

“你當真覺著,他會不知。”淳歌的手指頭在桌上敲打出節奏,似乎預示著他的心情萬分開心呢。

“難不成他與你心有靈犀”林方剛還想諷刺幾句,猛地想起淳歌離開時給林相的三個字,不由得驚呼道:“那個等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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