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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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學問的當事人說:“他一定是從大門進去的。除了這扇玻璃窗以外,再沒有別的開口了。”
福爾摩斯看著我們的當事人,微笑了一下,笑得有些奇怪,並且說:“哦,如果在這兒弄不清什麼,我們最好還是到屋裡去。”
這位導師開啟屋門,把我們領進他的房間。我們站在門口的時候,福爾摩斯檢查了地毯。
他說:“我想這兒不會有什麼痕跡。天氣這樣乾燥,很難找到。你僕人的身體大概已經恢復了。你說你讓他坐在椅子上,是哪一把椅子?”
“視窗旁邊的那把。”
“哦,是靠近這個小桌子的。你現在可以進來了。地毯我已經檢查完了。我們再看看這個小桌子。當然,發生過的事情已經清楚了。這個人進屋後,從屋子中間這張桌子上一頁一頁地拿起試卷,拿到靠視窗的桌子上,因為假如有人從庭園走過來,從這兒一眼就可以看到,便於逃跑。”
索姆茲說:“實際上他跑不掉,因為我常常從旁門過來。”
“那很好!不管怎樣說,這是他設想的。讓我看看那三張清樣。沒有留下指紋!他先是拿過這一頁去抄寫的。這用了多長時間呢,快抄也不少於一刻鐘。然後丟掉這一張,又拿起另一張。正在這個時候,你回來了,於是他急於跑掉,所以他沒有時間把考卷放回原處。當你走進屋門的時候,聽沒聽見石梯上有急促的腳步聲?”
“沒有,我沒聽見。”
“他急忙地抄寫,把鉛筆尖弄斷了,不得不又削一次。華生,有意思的是:那支鉛筆不是普通鉛筆。它比普通鉛筆粗,軟鉛,筆桿是深藍色,製造商的名字是銀白色的,筆只剩一英寸半長。索姆茲先生,如果能找到那樣一支鉛筆,也就找到了那個人。我還要告訴你,他的刀子較大而且很鈍,這樣你又有了一個線索。”
索姆茲先生被福爾摩斯談的這些情況弄胡塗了。他說:
“別的我還能理解,可是鉛筆的長短……”
福爾摩斯拿出來一小片鉛筆木屑,上面有字母nn。
“你看。”
“不,我仍然……”
“華生,我過去常常低估你的能力。好,nn是什麼意思呢?它們是一個字的末尾兩個字母。你知道Johann�Faber 是銷路最廣的鉛筆商的名字。這不是很清楚了嗎?鉛筆用得只剩下了Johann字後面的一小段。”他把小桌子拉到電燈下。“我希望他抄寫用的紙是很薄的,這樣便能透過紙張在光滑的桌面上留下痕跡。唔,沒有看見什麼痕跡。從小桌子上找不到什麼。現在看看中間的桌子。我猜想這個小球就是你談的那個黑色的麵糰。形狀略象金字塔,中間是空的。正象你說的,小球上還有鋸末屑。啊,真有意思。桌面上還有刀痕——確切地說是劃痕。開始的地方是劃的痕跡,然後才是邊緣不整齊的小洞。
索姆茲先生,我非常感謝你使我注意這個案情。那扇門通到哪兒?“
“我的臥室。”
“出事以後,你去過嗎?”
“沒有,我直接來找你。”
“最好讓我檢視一下。多麼漂亮的古色古香的屋子!請你先等一分鐘,我檢查完了地板你們再進來。噢,沒有看出什麼。這塊布幔幹什麼用的?你在這塊布幔的後面掛衣服。要是有人不得已藏在這間屋裡,他必定藏在這塊布幔的後面,因為床太低,衣櫃又不夠厚。我想可能沒有人在這兒吧。”
當福爾摩斯拉那塊布幔的時候,我從他那堅決而又機警的表情知道,他已經做好準備,以防萬一。可是拉開布幔一看,除了掛在衣鉤上的三、四套衣服以外,什麼也沒有。福爾摩斯轉過身剛要走開,突然又蹲到地板上。
他說:“喂,這是什麼?”
那是一小塊金字塔形狀的黑色東西,象膩子,和書房裡桌子上的那塊完全一樣。福爾摩斯把它放在手心上拿到電燈下看。
“索姆茲先生,這位不速之客在你的起居室裡和你的臥室裡都留下了痕跡。”
“他到臥室裡去幹什麼?”
“我想這很清楚。你突然回來,到了門口,他才發覺。他怎麼辦呢?無論做什麼都會暴露他自己,所以他只好衝進你的臥室躲藏起來。”
“哎呀,我的上帝,福爾摩斯先生,你是不是說,我和班尼斯特在起居室談話的時候,這個人一直藏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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