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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話的正是米特拉達梯,他巧妙地隱藏了自己的身份,甚至還剃去了引以自豪的濃密的鬍鬚,塔克席勒放眼看去:旁邊的方陣槍如葦列,持槍的兵士密密挨著,全都戴著頂部彎曲的“馬其頓頭盔”,持著小小的圓盾與輕甲,在方陣最前面由重甲衛隊衛護的,帶著紅色羽毛頭盔的,確實是哥迪尼國王查爾努斯,臉上陰晴不定。
“是的,如您所見,我的陛下。”塔克席勒壓低了聲音。
“看來我們的查爾努斯不太高興的樣子。”
“是的,陛下,聽說上次他就臨陣脫逃過,看來他不願意跟著您的女婿一起瘋狂了,要擺脫附庸的地位。”
嘿嘿,與他交談交談吧——他有一支精銳的公民兵,而且他的妻子剛剛亡故——有誰能告訴他,我願意把我明媚動人的小女兒阿狄安娜,送入他的內室呢?”
“如您所願,我馬上派人去交涉。”塔克席勒立刻答應了。
“對了,塔克席勒,我的臂膀,在出徵後你要不斷地進諫特格雷尼斯。”
“叫他主動出擊羅馬人嗎?”
“不,相反,你要不斷勸誡他,避開羅馬人的鋒芒。”米特拉達梯狡詐地說。
果然,當亞美尼亞極其龐大的軍隊離開特格雷塞塔後,塔克席勒就一日三次地勸說特格雷尼斯,建議他要吸取之前慘敗的教訓,不要與羅馬人硬對硬,最好採取謹慎對峙的戰術,等待羅馬人糧盡退走,這樣可不戰而勝。
“塔克席勒,有人稱讚你是本都原野上的公牛,沒想到你居然是如此膽怯的鼠輩,我需要的是堂堂正正擊敗羅馬人的榮耀。”有時候,特格雷尼斯就是如此生氣地對塔克席勒說——他和羅馬人決戰的雄心,就此越來越強烈了。
隨他一起出徵的,亞美尼亞王子小特格雷也就愈發憂心了。
二十多萬人的部隊,浩浩蕩蕩,極其臃腫,加上是來自各個不同的民族,導致整個行軍就像武裝大遊行般,各個國王與酋長時而宴會,時而爭吵,特格雷尼斯簡直無法排程,就這樣帶著自己的禁衛軍(他唯一指揮靈敏的部屬)走走停停,以一天五十到一百斯塔狄亞的龜速挪動著。特格雷尼斯記的,清楚的日子,十二月初一個新月如鉤的夜晚,一名氣喘吁吁的斥候舉著十萬火急的情報,告訴他和小特格雷:
“吾王,羅馬人的一支大部隊,已經推進到了特格雷塞塔的城下,著手攻城了!”
“混賬,怎麼可能!”特格雷尼斯又驚又怒,自己數日前剛從這座城市領軍出發,前去尋找羅馬的主力決戰,結果羅馬軍團鬼使神差,居然穿過自己軍隊的縫隙,插入去了特格雷塞塔?“會不會情報有誤,是跟在後面的我的同盟軍?”
那斥候喝了口水,毫不客氣地否決了萬王之王的幻想,“就是羅馬人,他們的兵士都穿著暗紅色的斗篷,戴著黃銅盔,穿著狼皮或熊皮斗篷的掌旗官手裡的營旗,表明了他們都是路庫拉斯屬下的第十一軍團。”
這正是第十一“八目鰻魚”軍團,離開索菲尼後,他們一直在靜默而疾速行軍,六千人走起來如陰雲裡的閃電般,居然穿插過了特格雷尼斯那龐大的營地,直驅特格雷塞塔城下,而無人知曉!
特格雷尼斯一屁股坐在了寶座上,冷汗直流,下面的各個酋長,還在狂呼暢飲著,旁邊的小特格雷說到:“父王,必須急速回軍,在特格雷塞塔與羅馬人決戰!”
塔克席勒則眼珠一轉,說:“不,我建議您兵分兩路,我可以與王子殿下領著所有的騎兵火速回去,與城下的羅馬人作戰;而吾王您領著所有的步兵,堅守此處,以防還有其他的羅馬人。”這本是個最明智的建議,但塔克席勒明知道這位剛愎自用的萬王之王的脾性,想起了米特拉達梯的叮囑,才有意這麼說的。
“不!”特格雷尼斯果然將手用力一揮,“按照王子的說法去做,我整好和特格雷塞塔的守軍兩面夾擊,徹底殲滅這個第十一軍團,聽說路庫拉斯只有三個軍團,此次投入作戰的就兩個,一下滅了他的一半實力,不怕他不屈服。”
塔克席勒便站起,將手放在胸口,像特格雷尼斯鞠躬:“這樣啊,吾王英明,是卑職多慮了——那麼,就讓我領著本都的僕從軍,留守此處,為吾王您擋住其他羅馬人。”
第二日太陽昇起時,綿延三百斯塔狄亞的亞美尼亞軍營地,一片忙亂,特格雷尼斯坐在純金的戰車上,風馳電掣,五千名渾身鐵甲皮革的亞美尼亞禁衛騎兵的馬蹄聲,激起了灰色的颶風,沿著大營的道路,朝特格雷塞塔方向奔去。
“前隊變後隊,全軍回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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