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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看笑話!”
女公安問:“小姜,你看這事你想怎麼辦呢?”
賀群很是驚訝:公安什麼時候這麼好說話了?
“他這是故意傷害他人,能判多久?”
女公安搖搖頭,“你傷的不重,連輕微傷都不算,他要把你打出血、掉了牙齒才能算輕微傷。我們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拘留他幾天,再多很難。”
姜明光挺失望的,但這也沒辦法,她受傷不重確實沒有更嚴厲的法律制裁張丹楓,撐死了也就是拘留幾天,留個案底。
“會有案底嗎?”
“會。”
嗯,也行。這個時代一個人一旦留了案底,也就沒啥前途了。張丹楓還沒有工作呢,以後也別想弄到一個好工作。
“那行。”
*
張丹楓垂頭喪氣的待在派出所的拘留室裡。
他好話說盡,說要打電話給他父母,派出所的人沒同意。但也沒把他怎麼樣,就是跟幾個醉鬼關在一起。
他這會兒終於可以反省自己了,懊惱今天的所做所為,擔憂的想著父親知道他居然打了一個女孩子,還想強迫她——他害怕起來,怕這事兒鬧得人盡皆知,怕父親暴怒,怕母親傷心。
還害怕會被抓進去坐牢。
都怪姜明光!是她不好,她就是個小賤人!他輕蔑的想著。
拘留室的門開了,一個公安嚴肅的喊著:“張丹楓,出來!”
他大喜,忙走過去,“是我父母來了嗎?”
公安推著他,一臉鄙視,“不是。”
派出所不大,沒幾步就走到大廳裡,張丹楓還沒看清大廳裡的人都是誰,有人猛地衝過來,一巴掌糊在他臉上,“小狗比養的,老孃打死你!打死你!我x你媽!”
賀群大力捶了他一通,老胡這才喊:“哎呀哎呀怎麼打人呢?快快,”指著賀群對下屬說:“還不快給他倆分開。”
兩個公安忙上前拉架。
“哎呀賀同志,這是派出所!”老胡嚴肅的說:“不是菜市場,打打罵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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