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被弟弟吸乾血拋棄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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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收藏非常不方便。二來上輩子原主和紀文傑也賣了所有值錢的東西,並不存在唸想什麼的。
在凌天看來,東西是死的人是活的,與其留下來封存暗無天日,還不如拿出來給付出善意的人。上輩子駱建業和陳芳夫妻也為兩人忙前忙後,後來原主山窮水盡的時候,還上門借過好幾次錢。說是借,其實就是伸手要,一次都沒有還過。
原主倒是想還,但有紀文傑這麼個花錢如流水的弟弟在,他想還也還不起。後來原主去世,也是駱建業給辦的後事,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第二天,駱建業趕在凌天上學之前將他堵在了孤兒院門口。
凌天看見他就一臉欣喜,“駱叔叔你來得正好,我在包裡發現一信封錢,是不是你們‘不小心’落下的?”
“……”駱建業抓著褲袋裡的首飾盒,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凌天接著道,“如果不是的話,我要快點把它送到派出所去,不然丟錢的人該多著急啊。”
“別。”駱建業趕緊阻止,見凌天看過來,又摸了摸鼻子,“那是你芳姨放的。”
“哦~~”凌天拉長聲調,點了點頭,大方道,“駱叔叔回家記得替我謝謝芳姨。”
駱建業張了張嘴,乾巴巴地道,“……我會的。”
到這個時候,他怎麼可能不知道凌天是故意的。算了,人孩子都那麼大方,他當大人的總不能小氣。主要是他把首飾盒退回去,凌天百分百要退錢給他,那畫面太美,他沒眼看。
“駱叔叔一大早過來,是不放心我,想送我上學?”凌天促狹地問。
駱建業失笑,伸出大手揉亂了少年的頭髮,“行了,我認輸,說不過你。”又牽出腳踏車,一腳跨上去拍了拍後座,“走吧,駱叔叔送你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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