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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時去伺候,在父母去世時給慰問金或喪葬費,當然也分不到財產;在她的婆婆得病時,也主要是兒子(她的丈夫,丈夫的兄弟)花錢,女兒(大姑子、小姑子)的花費是象徵性的。她說:
都是兒子的。女兒沒有繼承權。生病時兒子拿錢,女兒伺候。俺爹去世時,親友送的紙禮兒(慰問金),都給兒子。一般不多,有幾千到一萬多。女兒分不到錢,還要給兒子寫紙禮。以前少,現在一年比一年多,現在寫賬都到1500元了。俺婆婆病時,花了一萬多,也是俺家和大伯哥負責,幾個大姑子、小姑子一分錢沒花,連她們這些日子的吃喝住用都是俺們負擔。婆婆去世時,幾個大姑姐寫賬300元,(少得)被村裡人笑話。俺孃家爹是去年死的,俺寫了600塊錢……俺姐姐非要寫600,俺是想多寫些錢,寫1000,她們不幹。結果俺三個兄弟把倆姐姐攆出(家門)去了。在墳上還罵她們,沒罵俺。他們知道俺是想多拿錢的。姑娘家寫賬多,兒子們臉上光彩。有時,女兒因為特殊原因也負擔贍養費用,但是這只是例外,她也並不會因此而獲得財產繼承權。英就屬於這種情況,她說:
女兒沒有繼承權。父母的醫藥費我和哥哥各承擔一半。因為我有工作,能掙錢。哥哥是農民,日子窮。因為這事,嫂子一直對我很好。
榮:財產哥哥和弟弟分。沒有俺們女孩的份。
國: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在財產繼承上是沒有的。養老也是兒子全都負責。
勝:打老輩子傳下來的規矩,閨女哪有繼承權啊!你問這個不是閒的嗎(意思是:這還用問嗎)?(父母病了誰拿錢)兒子拿。誰讓他們是小子?俺要是小子,俺也拿。
臣:女兒沒有繼承權。(父母重病或去世的費用)兒子負擔。女兒去伺候。
有的女人不但沒有覺得女兒沒有繼承權的習俗有什麼不妥之處,還按照男權社會的思維邏輯推出女兒覬覦父母的財產是一種要不得的讓人恥笑的想法。敏(小學教師)說:
那不掙錢的閨女還沒繼承權哩,俺這掙工資的要是光琢磨老人撇下的舊房,不讓人笑話啊!養這種閨女有嘛(什麼)用?照顧(老人)是肯定的。費用咱這裡的習慣就是小子管。到老人不在了,辦喪事寫賬時,閨女多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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