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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這下糟了,如果再遇到妖怪怎麼辦?”
“用你的槍瞄準它們的腦袋射擊,多挨幾粒子彈,它們同樣也會失去行動能力或者死掉。”
“我很失望。”林充說。
“我理解,這不怪你,如果你選擇離開,獨自回家洗洗睡,我沒有任何意見。”丁能平靜地說。
林充有些詫異:“你不怕妖魔找來嗎?”
“怕啊,可是這有用嗎?”
“我很想離開,因為你遠不如我想象的那麼強大,原本我打算抱你的大腿,萬萬沒想到竟然會這樣,我仍然懷疑你是不願顯山露水。”
“我真的不會任何法術,你聽到的傳聞中的英雄事蹟差不多全是朱神婆製造的,現在她已經不幸去世。”丁能說。
久仰大名
林充現年二十三歲,高中畢業之後一直跟著幾名闖蕩江湖的哥們混,一般意義上的壞事他全都幹過,比如砍人,打架,吸毒,敲詐勒索,欺侮人之類。
他的命運在半年前出現了轉折,他的表姐嫁給了一位很辦法的人物,幫忙找到了這份職業,並保證混幾年之後可以轉正,只要他別亂來就可以。
於是,林充搖身一變,走上正道。
按他的說法,目前的生活很沒勁,事挺多,比如抓賭抓嫖什麼的總要衝在最前面,但是工資卻少得可笑,還沒有配槍,只有一隻棍子和一輛腳踏車。
“今天又派我來保護你,那幫正式工真TM會安排事。”林充板著臉抱怨。
“跟我在一起確實挺危險,你走吧,我能夠照顧自己,剛才承蒙你和幾位好漢幫忙擺脫了困境,已經非常感激。”丁能說。
“我開槍打了妖,打爛了它們的車,按照我混社會那些年積攢下的經驗,現在妖魔肯定在四處尋找你和我,咱們現在恐怕已經拴到一起,必須得共患難了。”林充顯得有些沮喪。
“要不這樣,叫輛計程車,我陪著你去到局子門口,看著你進去然後離開,這樣可以保障你的安全。”丁能說。
“你別聽我光是抱怨,我這人就這脾氣,其實不針對你,也並非膽怯,我就喜歡發牢騷,習慣了,你別往心裡去,不就是妖魔嗎?我不怕它們,有什麼事咱倆並肩上,就喜歡刺激,難得遇到這樣的新鮮事,怎麼可以錯過。”
“很好,現在想聽聽你的意見,咱們往哪去比較好?”丁能說。
“這裡環境不錯,咱們多喝幾杯,然後到附近的小旅館住下,這就叫做深居淺出。”
“太省事了吧?有沒有更好的主意?”丁能問。
“有啊,咱們出城去,找一個僻靜的農家樂什麼的住下,這樣一來,就算全國總動員也很難找到。”林充說。
“躲是躲不過的,必須找辦法反擊。”丁能說。
“怎麼弄,人家手眼通天,你我這樣角色能保住小命就不錯了。”林充搖頭。
“辦法總是有的,就看敢不敢去做。”丁能說。
“我倒是什麼都不怕,只是不想莫名其妙的送命。”林充說。
“這個我看得出,你確實是個勇者,跟我的一位朋友非常像。”丁能說。
“像誰?”
“黃大千,綽號人渣。”
“唉,我跟人渣倒真是一路貨色,但是我沒他那麼壞,有些事我做不出來。”
風雲人物
喝光兩瓶啤酒之後,丁能有些犯暈,看來情緒低落對酒量有不良影響。
林充卻越喝越來勁,洋洋得意地吹噓他當年如何橫行於街頭,吃早點和吃飯從不付錢,連嫖妓和坐黑車也從不付賬,散步時每隔兩到三秒鐘就能聽到一聲‘林哥’的叫喊聲,整條街上的人都與認識他為榮,旁邊中學裡更有無數的青少年見到他總喜歡摟著合影,甚至有少女向他索要簽名,每逢規定的日子,那些需要保護的店鋪和小販紛紛手拿紅包送上門來,不收都不行,如果不收就以自殺或者跳樓來威脅,沒得辦法,為了不弄出人命,只好勉強笑納,如此云云。
丁能面帶微笑,雖然心裡大不以為然,卻仍在專心聽林充講述。
他無可奈何地想,畢竟這傢伙是成崖餘派來的保鏢,人家冒著生命危險來幫助自己,僅僅只是需要扮演好聽眾角色而已,算不得什麼大事件。
飯館老闆眼看來了惹不起的主,只好陪著笑容,帶著滿臉的疲憊坐在一邊等候,顯然已經很想打烊,但是不方便開口逐客。
這般情形看在丁能眼裡,感到不安,於是提議離開,到外面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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