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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會同審理。

此刻堂中除了三司長官之外,另還有奉旨前來的明洛,及長孫垣之子長孫彥。

作為苦主的長孫彥此刻坐在那裡,定定地凝視著那矢口否認的少年。

“那玉佩我一月前便不慎丟失了!”常歲安解釋道。

“於何處丟失?”

“我……我不確定。”常歲安道:“但應是在芙蓉園中秋花宴前後!”

他若能清楚地確定是在何處丟失的,便不會找不回來了。

“本官會令人前去芙蓉園查實此事。”姚翼道:“但時隔已久,想要查實不是易事,此言難辨真假之下,暫時做不得證明你無罪的證據。”

他所言很是委婉,他辦案無數,很清楚如果當真是有人行栽贓之舉,便不會留下如此明顯的線索,多半已將痕跡抹去,很難再查到什麼了。

姚翼的這個推斷,此刻與眾人一起在堂外旁聽的常歲寧已經證實過了。

她昨日已從常歲安丟失玉佩的時間,聯想到了那場芙蓉花宴,是以立即使人去往了芙蓉園試著查詢線索。

在喻增的相助下,查問起來很順利。但卻並無收穫,關於她阿兄那枚玉佩的去向,沒有絲毫頭緒。

但芙蓉園各處人等變更的名單中,卻藏著一個可疑之處——就在長孫萱失蹤的第二日,在芙蓉園馬場中做事的一名內侍,“不慎失足”落水身亡。

馬場……

當然她阿兄便曾在馬場與明謹比馬,玉佩極有可能就是在那時丟掉的。

那名內侍在如此關頭落水身亡,不可能是巧合。

但人已經死了,如今死無對證。

不過在常歲寧看來,此行也不算一無所得,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料理乾淨這些,足可見背後之人的身份非同尋常……

其二,若果真是那內侍撿到過玉佩,卻落在了其他人手中,便等同是對方冒領,可既然身份不同尋常,便不可能是為了貪這等小便宜——

既不是貪圖玉佩本身,那便多半是衝著玉佩的主人了。

即便對方將殺害長孫七娘子的罪名栽贓給她阿兄,有可能只是臨時起意,但對方當初私自留下玉佩時的動機必然不純。

會懷此心思,且這般留意她長兄貼身之物的,想來多半是有過節的相熟之人了。

有過節,身份不同尋常,並且同時參加了中秋芙蓉花宴和此次大雲寺祈福的人——這是常歲寧暫時得出的線索範圍。

而若再大膽一些去猜測的話,“此人”極有可能與長孫七娘子也有過節,或是雙方存在不可調和的利益衝突,否則應當不至於在天子眼皮底下便痛下如此殺手。

但她對長孫萱之事瞭解太少,一時沒辦法做出更多猜測。

關於背後之人,如今常歲寧已圈定了大致範圍,只待逐一排除深挖,她今日來觀堂審,一是為了留意各方反應,試著能不能得出新的線索——

二來,便是想見阿兄一面。

此時親眼見到常歲安平安無事,暫時並沒有受過嚴刑逼供的跡象,常歲寧便放心了些。

幸而大理寺卿是姚翼,否則只怕單在長孫氏的施壓下,她阿兄便不可能至今毫髮未損。

有時在權勢之下,並沒有那麼多的律法流程與道理可講,這一點常歲寧很清楚。

雖未受太多皮外傷,但從未經歷過這種事的少年人面對如此突然的罪名,這數日在牢中幾乎不曾吃睡,人已肉眼可見地瘦了一圈。

此時面對這場會審,少年竭力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所言卻一句句皆被駁回。

“可我當日前去大雲寺祈福時,身上並未佩戴這枚丟失已久的玉佩,寺中見過我的人應當都能作證的!”

“縱然有人可以證明你當日不曾在腰間佩戴那枚玉佩,卻也不能說明你不曾另行貼身攜帶——”

玉佩不在腰間,也可能在袖中,懷中,披風下。

非是審案者刁鑽,而是辦案理應嚴謹。

凡是不夠嚴謹的,皆無法作為證據。

那刑部侍郎繼而肅容問道:“且許多人都曾提起,你當日在後山處曾於人前消失許久,你遠離眾人之時,去了何處,又做了什麼?可有人能夠證明?”

這一個接一個的質問滿含壓迫之感,常歲安時刻提醒自己要鎮定,不可慌亂。

冷靜是有好處的,這讓他未有因為害怕,便下意識地否認自己沒有遠離過人群。

他既然是清白的,那他便只需要如實作答,而不需要撒謊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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