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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珠盜竊法的第三個理由,那就是作案時間。”石東明伸出他已經曲了食指和拇指的右手,把中指也緩緩地曲下去,“我在之前說過,楓林市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車流量較大,根據我今天在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的現場統計,平均三四分鐘,就發生一起車輛的進出。而根據走訪停車場大門口的值班保安,平日裡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車流進出的情況都差不多,也都是三四分鐘至少發生一起車輛進入。而具體到竊案發生的五月二十七當時的時間段,因為正是看病的高峰期,車流量只會更加密集。如果按照傳統的用榔頭鐵錘或者磚塊之類的砸車窗玻璃的盜竊辦法,即使一個非常嫻熟的作案老手,從開始動手到拿到車內財物順利逃離現場,至少也要五分鐘以上的時間。如果考慮到還要避免砸車窗玻璃時發出的巨大聲響被來往停車場車主聽到空窗期,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間至少也要拉長到七分鐘以上。而顯然,當時的條件是不會給犯罪嫌疑人留下這麼長的犯罪時間的。從這一點來說,只有使用彈珠盜竊法這種新式盜竊手段,犯罪嫌疑人才能夠順利地從思華集團魏董事長的賓士車內順利盜走財物。”
所有專案組的成員都點頭,顯然石東明的分析無懈可擊。
“根據以上三點,五二七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顯然是彈弓這種以前從來沒有在咱們楓林市砸車盜竊案中出現的新式犯罪工具。”石東明把伸出的手放了下來,“關於五二七盜竊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我們就討論到這裡。下面我們再討論一下犯罪嫌疑人的人數問題。”
說到這裡,石東明翻開了手中的本子,低頭看了看,抬頭望向姜方昌,“按照咱們專案組以前討論的結果,大家都傾向於認為犯罪嫌疑人是單獨作案,對吧?”
姜方昌當時雖然沒有出任五二七專案組的組長,但是對專案組的辦案程序還是保持著最為密切的關注,畢竟這個案件是********張之超和市長舒青華這兩位楓林市黨政巨頭親自交代下來的案子。姜方昌雖然已經憑藉著羅豐城的關照做好了逃避責任的準備,但是對案件本身的關注程度卻不敢有絲毫放鬆。此時原專案組組長豐國兵已經離開了專案組,姜方昌這個新組長自然要回答石東明的問題。
“當時專案組大多數人確實都傾向於認為犯罪嫌疑人是單獨作案,畢竟當時專案組的成員還對彈珠盜竊法這種新式作案手法沒有了解,思維和意識還停留在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鐵榔頭、鐵錘或者磚塊之類的重物上面。那種傳統的砸車窗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方式動靜太大,單個的犯罪嫌疑人逃跑起來更為便利一點。”姜方昌半是回答半是解釋道。
“這個可以理解。”石東明點了點頭,“但是現在同志們既然已經改變了認識,瞭解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彈弓的話,那麼關於犯罪嫌疑人是單獨作案還是團伙作案,是不是也該重新思考一下了?”
會場上一片沉默,專案組的成員們一邊望著石東明,一邊思考起來。
“我的看法呢,五二七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有兩名。”石東明並沒有留給專案組成員多少思考時間,就繼續講述了下去,“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一個理由是根據西莞警方那邊偵破出來的彈珠盜竊法這種新式盜竊案案情統計,這種新式彈珠盜竊法有百分之九十三以上的案例都是由兩名犯罪嫌疑人兩兩而行,一個望風,一個實施盜竊的結伴作案方式。另外一個理由則是根據楓林市第一停車場的具體情況分析出來的。”
停下來喝了一口茶水,石東明繼續分析道,“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多次,楓林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車流量很大,進入車輛頻繁。因此即使彈珠盜竊法這種新式犯罪手法速度再快再迅捷,犯罪嫌疑人也要考慮被人撞破的可能。而安排一名望風的同夥,就可以輕而易舉地解決掉被人發現的巨大風險。”
說到這裡,石東明又開啟幻燈機,放了一張照片出來。
“同志們請看,這是今天上午劉大炮同志在犯罪現場所拍攝的一張照片,你們大多數人應該都去過犯罪現場,現在看著這張照片,有沒有什麼新發現?”
今天三更,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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