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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的科技水平,文化藝術,都遠遠超過現在,可不就是理學害得嗎?

“但有道是物極必反,”沈默輕聲道:“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泰西開始瀰漫一種追捧先哲的思潮,那些誕生於天主教之前的古代哲人,崇尚自由、懷疑一切,讓被壓抑到極點的民眾無比嚮往,於是許多學者開始要求,恢復古希臘和羅馬的文化和藝術。這種要求就像春風,沒有強權護駕,卻能深入人心。”

“那可跟教會頂上了。”老歐陽想到了崇尚自由無羈絆的心學,甫一誕生,就被官方理學視為洪水猛獸,力求處之而後快,誰知理學已經不那麼得人心了,初生的心學,竟然飛快獲得了數不清的追隨者和同情者,再也沒法被消滅了。

“是啊,教廷不允許自己的土地上有異端存在,出現了一定要消滅。而宗教裁判所,就是教會用來偵察和審判異端的機構,旨在鎮壓一切反教會、反上帝的異端。”沈默幽幽道:“他們的權力太大了,可以對異端任意搜查、審訊和判決,世俗政權有協作、支援的責任,卻無制約、干預的權力。於是大肆搜捕鼓吹文藝復興、懷疑上帝的學者,抓到了便會施以火刑,當眾燒成灰燼。”

老歐陽聽得毛骨悚然,才知世上竟有如此險惡之地,不由嘆道:‘上輩子得造多大的孽,才會投胎到泰西去當人?’

聽了他的說法,沈默不由笑道:“是啊,那麼多的才智之士,卻被迫隱姓埋名,逃亡他鄉,隨時都籠罩在被抓住燒死的威脅下。”說著一臉悲天憫人道:“天有好生之德,我們既然知道了,就不能坐視不理!皇上已經恩准了我的奏請,不日便有聖旨頒佈,允許這些人進入我國避難,而且讓地方上酌情,允許一些智慧之士永居大明。”

“陛下英明啊……”老歐陽讚道:“這才是泱泱大國的氣度!”

沈默在北京當禮部侍郎,因為兩位上官的懈怠,禮部的政令都是由他一手操辦,其中便夾雜著幹了兩件私活,一個是允許外國人可以在關口申請入境,並可按規定逗留數月,當然日本人除外;另一個是允許國外有一技之長、或者博學鴻辭之人,經禮部考核後,永久居留大明。

這兩條毫不起眼的政令,輕鬆獲得了皇帝的批准,讓沈默不由暗爽,心說看來在禮部當官,也不是毫無益處嘛。

第七三七章 禮物(下)

這個年代,立法程式遠遠稱不上完善,在很多不涉及社稷根本的事情上,往往是一個皇帝一個樣,帶著執政者濃重的主觀色彩。這從與蒙古馬市、市舶司的幾番興廢,便可見一斑……這個總督說要開,皇帝就開了,那個巡按說要關,皇帝就關了,然後某個尚書說,還是開吧,皇帝便再開。

總之是看誰的面子大、誰的嗓門粗到能壓過誰,就聽誰的。

沈默的嗓門雖然不大,但不妨礙利用這種隨意性,玩了一把渾水摸魚,讓他引進西方人才的設想得以實現,雖然這種開放政策並不靠譜,但好歹自己的日子還長著,先幹了再說。

當然,到了他這裡,就不能隨意了。沈預設真的為兼管此時的市舶司,擬定了《外國人暫留、暫住條例》和《人才留居規定》,兩套儘可能嚴格的法規,來管理進入大明的外國人。

那麼如何成為一個人人羨慕的明國人呢?要經過如下幾步:

首先,在船舶靠岸時,首次入境的外國人,需向市舶司填寫入境申請,如實提供其個人資訊、入境理由、入境時間、以及兩名保人的姓名、戶籍,有效聯絡方式等,並保證遵守大明的法律、接受官府的管理……待市舶司審批透過後,方可持‘臨時護牒’入境,不得超過允許滯留的時間;不得離開允許停留的城市,不得在沒有‘勞工證’的情況下從事獲取報酬的勞動。

至於兩名保人的身份,應是具有當地戶籍或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所謂當地戶籍,是指市舶司所在城市戶籍,比如蘇州市舶司,原則上只接受蘇州城居民的擔保,但考慮到實際情況,擁有上海縣戶籍者也可作保。

而所謂‘勞工證’,並不是由市舶司頒發。如果持‘臨時護牒’者想要在允許的城市內勞動,需要前去當地縣衙報名,然後選擇自己的分類,如果是技工類,且‘職業目錄’內恰好有他所掌握的,可以直接在縣衙申請‘技能考試’,每月上中下旬都會舉行一次集中考試,但每張‘臨時護牒’只有三次機會。透過後便證明他有在大明境內勞動的能力,且不會奪走大明百姓的工作機會,可以獲得‘勞動許可’,又叫勞工證。如果三次都沒透過,這次入境便失去了工作機會,但下次入境,獲得新的‘臨時護牒’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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