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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李縣令頭戴二梁朝冠,身穿青緣赤羅裳,腰間內系革帶,革帶上掛著玉佩,之上又加以赤白二色的絹質大帶。下罩齒羅蔽膝,腳踏黑麵白底官靴,頗為威嚴的站在石階上……滿朝官員的朝服大體都是這樣,區別在於冠上的梁數,腰間的革帶,以及掛玉佩的綬帶。比如李縣令的二梁冠、銀革帶、琉璃佩,以及帶有練鵲圖案的三色花錦綬,都能清晰表明他七品官員的身份。

待考生到期後,李縣令便開始講話,無非是先宣講一下孔孟、再讚頌一下皇上,然後宣佈考試場次,嚴肅考場紀律而已……除了考試時間與場次之外,基本上全是廢話。

縣試的自由度比較大,由縣令決定是考五場還是四場,這次李縣令的選擇是四場,第一場叫正場、第二場稱初復、第三場為再復,第四場稱面復,每場一個白天,隔一天一場。

不過考生只要將正場考中了,便不必參加‘初復’和‘再復’,只需等待五日後的第四場面試即可。那些正場考不中的,就只好老老實實再參加初復,若是再不中,還能考‘再復’,要是還不中就只有等下次縣試了。

待縣尊大人嘮叨完了,五房書吏便開始唱名,叫到誰誰上前驗明正身,再經過簡單的搜身後,便將其放進去,其嚴密程度比起鄉試來,差得不是一點半點。

但就是這樣,沒有一兩個時辰,休想把一千多名考生都放進去……倒是正好適合考試。

作為縣令大人青睞之人,沈默自然不用等太久,大概進去七八個童生後,便輪到他了。檢查的書吏也只是朝他笑笑,便給他一份答題紙道:“進去考試吧。”

沈默感謝的笑笑,便拿著那份答題紙進了考場。考卷上雖然寫有序號,但在考桌上可沒有,這時先進來的好處便體現出來——可以挑個好座位啊!

沈默看著那一排排整齊的書桌便犯了愁,他不知該坐哪裡好了。是坐在第一排嗎?不行,那裡雖然看題清楚,可太靠近草棚邊緣了,到了中午太陽曬得厲害,萬一下雨就更麻煩了!

那坐在裡面?也不好。棚子有點低,裡面的光線很不好,縣試又不準點燈,恐怕是要受些影響的。反覆琢磨之後,他坐在了第二排第八列,二八一十六,號吉利,看得清、光線好,日曬不著、雨淋不到,空氣還很清新,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位置啊。

沈默坐下後,考生還沒進來一成呢,自然不會公佈題目。他一時有些無聊,只好翻看自己的答題紙……在一些窮的州縣,就連這東西也要自備呢。但無論衙門發也好,自備也罷,格式都是一樣的。

一共是十一頁,第一頁是封面,縣考沒那麼嚴格,考生情況就直接寫在封面上,並沒有採用‘糊名’、更不必‘謄寫’,所以李縣令當初才拍胸脯說‘保你個案首’。沈默看到封面上有個號戳,戳上寫著‘縣考甲字一零七號牌’,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寫道:‘沈默,年十六歲。偏瘦略高,面白無鬚,容貌甚佳。民籍。曾祖延年,祖錄,父賀。認保人吳兌。’

開啟後封面,另外十頁才是答題的地方,每頁十四豎行,每行十八個紅格,一個格寫一個字。此外還有幾頁草稿紙。

待所有考生都坐好,已經是天光大亮了,倒是正好考試。

李縣令也不再囉嗦,待衙役鎖門後,便在一張空白的橫軸上,揮毫寫下正試的題目——作一篇時文和一首試貼詩。

第一零一章 小三元之縣試案首(中)

一篇時文的題目是‘乃是人而可以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一首試貼詩的題目‘秋光先到野人家’的五言八韻詩……按說大明朝只重時文,標準都是考兩篇八股文的,但縣府一級的考試自由度大,縣令是可以出一首試貼詩代替時文的。

試題一出,原本鴉雀無聲的考場中,卻發出一陣無法抑制的倒抽冷氣聲。李縣令便看到許多學生面色煞白、如喪考妣,顯然是被自己出的題目駭到了,不由微微的得意一笑……

縣試雖是大明朝最初級的考試,但因由知縣命題,且自主性很大,所以也是最不靠譜的考試……有的縣令很懶,隨便從經書上找句話應付,有時甚至與考生平時背誦的程文完全相同。因為法律並沒規定不許‘剿襲’,所以正好背過那篇的考生,只需將其默寫下來既可,而且哪個考官也不敢不取——要知道不是誰作一篇都可以稱為‘程文程墨’的,那都是時文大家、歷代翰林所作,你敢說個‘孬’字嗎?

取是取了,也不犯法。可對出題人來說,卻是十分丟人的……國家為選材計,花了這麼大人力物力舉行考試,你就出了這麼個程文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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