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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以趙文華的名義,彈劾李默的奏章抄本,其上有三條罪名如下:

其一,謗訕聖上。便是李默那道策論題‘漢武、唐憲成以英睿興盛業,晚節乃為任用匪人所敗!’趙文華疏中摘錄此語,指責李黷這是有意譏謗嘉靖,罪莫大焉。

其二,意圖為同鄉張經翻案。

其二,干擾江浙督撫用人,致使所用非人,東南塗炭,倭寇猖獗。將倭寇未滅的罪責推到李默身上。

他奏疏的原文上說:’臣受皇上重託,為人所嫉。近奉命還京,臣計零寇指日可滅,只以督撫非人,今復一敗塗地,皆由默恨臣前歲劾逮其同鄉張經,思為報復。見臣又論曹邦輔,則唆使給事中夏栻、孫濬媒孽臣及宗憲,黨留邦輔,延今半年,地方之事大壞。前浙直總督又不推宗憲,而用王誥抵塞,然則東南塗炭,何時可解?陛下宵旰之憂何時可釋也!默罪廢之餘,皇上洗瘢錄用,不思奉公憂國,乃懷奸自恣,敢於非上如此,臣誠不勝憤憤,昧死以聞。

真是字字如刀,殺人見血,李默再無翻身之理!

第三六四章 李默之死……

很快,皇帝手敕,命各部尚書會議,李默應該得何處分,具奏定奪。這個會議由禮部尚書趙貞吉召集主持。

趙貞吉是同情李默的,他給會議定性道‘議處分不是議罪’,再加上不少人都有‘兔死狐悲、物傷其類’之感,因而最後僅從其失言這一點著眼,奏他‘偏執自用,有失大臣之禮;漢唐故事,非所宜言。’

也就是說,這傢伙狂妄自大,嘴上沒有把門的,說出話來不合體統,該打該罵,但也僅此而已。

奏本一上,嘉靖帝龍顏大怒,說趙貞吉等人是李默的同黨,有意袒護。降旨嚴責不說,還每人罰俸半年,以示懲戒。至於李默,則仍舊捕下大獄,交刑部定罪。

這真是弄巧成拙了!刑部尚書何鰲年前就病休回家,現在是刑部左侍郎王學益主持部務,他本就是嚴嵩的黨羽,正好趁此機會將李默徹底消滅。

其實趙文華羅織的罪名,已經足以置李默於死地……嘉靖帝一向剛愎自用,容不得大臣有半點異議,譏謗之人又豈能輕易放過?而且東南倭患一向是皇帝的心病,正想探詢倭患久熾未滅的原因,趙文華又以‘督撫非人’,將罪名一股腦推到李默身上,這下李時言焉有逃脫之理?

刑部很快判了死刑,復奏西苑。嘉靖看後也沒有意見,卻遲遲無法下筆終決。

因為他的奶兄弟陸炳,已經在殿外足足跪了五天五夜了,願以一身榮華,換取陛下法外開恩,放過老師一條性命。

嘉靖本來遷怒於他,不打算見他,可畢竟是從小玩到大的兄弟,總是有些超出君臣的感情。時間一長,心就軟了,先吩咐陳洪幾句,待他帶著一臉狠厲走了。便命人把陸炳叫進來,對磕頭不已的奶兄弟長嘆一聲道:“人家幹這行時間久了,就心如鐵石,你怎麼越幹心越軟呢……”

陸炳俯首泣曰:“臣小時候曾問陛下,何為‘忠義’;陛下說,永遠不忘‘天地君親師’,就是忠義。臣將陛下的話記在心裡三十多年,早已經改都改不掉了。”

嘉靖想起小時候他陪自己玩泥巴,捉小鳥,偷看宮娥洗澡,嘴角不再緊抿著,心也沒法繼續硬下去了,搖搖頭道:“罷了罷了,法理不外乎人情。看在咱們吃奶長大的交情上,朕就不要他的命了。”

說著拿起硃筆,在紙上寫下手諭一道,遞給陸炳。

陸炳雙膝趨前,將烏紗帽擱在皇帝腳邊,這才接過那道手諭,給皇帝三叩九拜,便要退下去。

嘉靖一腳把那一品大員的金翅烏紗踢到他腳下,罵一聲道:“想撂挑子沒門!撿起來戴上,該幹嘛幹嘛去!”

陸炳涕淚交加道:“君前無戲言,臣不敢接!”

嘉靖帝走過去。從袖子裡掏出黃手絹,遞給陸炳道:“擦擦,四老五十的人了,哭得鼻涕都出來的,你臊不臊啊。”陸炳不好意思的咧嘴笑笑,但也不敢拿皇帝的手絹,就用袖子把臉擦乾淨。

嘉靖拍拍他的肩膀,道:“朕是獨子,沒有兄弟……”說著自嘲的笑笑道:“怕就是有兄弟,也沒有咱倆親。”

陸炳感動的又要流淚,只聽嘉靖接著道:“這世上朕最可信的人就是你,你要是甩手不幹了,朕連睡覺都不安穩。”

陸炳趕緊表態道:“那臣就接著幹,讓陛下能睡安穩覺。”

“這樣多好。”嘉靖點頭笑笑道:“其實你能為自己的老師說話,朕是很欣慰的……歸根結底,朕還是喜歡忠義之人啊。就像當初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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