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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軍人而言,還有把自己的配槍送給別人更重的私人禮節嗎?沒有了,絕沒有了。
彼得把手槍舉在了高揚面前,但是高揚瞄了一眼後,立刻搖頭道:“我不要,你自己留著吧,回頭再給我要把新槍好了。”
彼得的手槍有了使用痕跡了,還很明顯,這說明彼得的槍是他經常使用的隨身配槍,而不是他為了某個任務臨時帶上的。
高揚絕不會把他的手槍送給任何人,絕對不會,除非他死了,他的手槍被人奪了去,至少在他死之前,他是不會把自己的手槍送給任何人的。
槍是士兵的第二生命,當然,對僱傭兵來說這個準則同樣通用,而手槍,就是士兵最後的一道防線了,是用來在最後關頭保命的東西,步槍有時還會離身,而手槍,是隻要能帶上就絕不會放下的武器,所以,不會有比手槍更親密的武器了。
高揚拒絕接受彼得的贈槍,是因為他的手槍顯舊了,有使用痕跡,這說明彼得送出的手槍是他的主用槍,這意義不一樣的。
所以高揚不是嫌槍舊,而是他覺得受不起,帕柳卡又不是他救的。
彼得沒有把槍收回去,而是正色道:“留著吧,留個紀念。”
彼得說的很輕巧,可那是他的隨身配槍,是他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是備用槍,不是繳獲,也不是隨意購買來的一把槍。
高揚還是覺得不能要,他搖頭道:“算了吧,你回頭給我把新槍就好了,這個你還是留著吧。槍都差不多,可是用到這個份上,再換還是不習慣。”
不知道別人怎麼想,高揚一直覺得槍是有生命的,對於神槍手而言尤其如此。人挑槍,槍也挑人,同樣一款槍,每一把射擊著也都有不同的感受,同樣的兩把新槍,其中一把上手就覺得很舒服。另一把就怎麼適應也不習慣。
說槍有生命過於唯心了,從唯物主義的角度來看,槍雖然大致上差不多,但肯定是有些微差別的,就是那些常人察覺不到的細微差別。在神槍手的感覺上可能就是天壤之別,是無法接受的巨大差異。
所以高揚絕不會把他任何一把用習慣了的槍送人,狙擊步槍不可能,霰彈槍不可能,手槍更不可能。
所以高揚也就沒法接受彼得的手槍了,對他來說只是一把豐富槍櫃的藏品,但對於彼得來說,可能就是他的第二條命。
彼得很執拗。還是把手槍的槍柄放在高揚的眼前道:“收下吧,留個紀念。”
高揚苦笑道:“夥計,給我把新槍就好。何必把你的配槍給我呢,我們都知道隨身配槍代表著什麼,沒必要,真的沒必要。”
高揚往回推彼得的手,彼得再次推回去之後,沉聲道:“我不太會說話。我現在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除了把槍送給你。也想不出別的表達方式了,夥計。帕柳卡對我來說,比這把槍重要。”
高揚接過了手槍,因為他認真的想了想,其實他也是有可能把自己的配槍送出去的,所以他就收下了。
如果在布魯斯快死的時候,有任何一個人能救下布魯斯,任何人,只要能把布魯斯救回來,高揚願意把所有家當送給他。
高揚接過了手槍,拿在手裡翻著看了看之後,對彼得點頭道:“很不錯的一把槍,謝謝。”
彼得摘下了槍套,又拿出了兩個彈匣,微笑道:“這裡有個彈匣裝的是7n21穿甲彈,回去之後我多送你些子彈,還有彈匣什麼的。”
這時和彼得一起來的人對著李金方道:“你喜歡那個?把我的送給你吧,朋友,謝謝你了,謝謝你們所有人。”
李金方點了點頭,接過了那把雅利金,沉聲道:“謝謝,我會好好收藏起來的。”
彼得笑了笑,道:“我真沒想到和你打一架,還能救回我最好的朋友一條命,怎麼說呢,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吧。”
說來也確實是巧,如果彼得沒有和李金方交手,兩個人都不會互相把對方打脫臼,不把對方打脫臼,就不回來醫院,而不來醫院,安迪何當然就不會來,那麼那個帕柳卡自然就會死。
彼得長吁短嘆的為這個巧合感慨了半天后,卻是對著李金方一揚頭,大聲道:“嘿,朋友,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金方沉聲道:“我叫蛤蟆,嗯,就是青蛙。”
彼得看向了高揚,高揚攤了攤手,道:“好吧,我乾脆正式介紹一下吧。我叫公羊,他叫蛤蟆,他叫龍騎士。”
雖然在一起時間也不短了,但是高揚和彼得他們還從未互通姓名,這時,一夥子俄國人卻是面面相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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