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羅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991章 所謂的美式民主,天朝之夢,大羅羅,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1855年12月10日,東中國海,香港女公爵號飛剪式帆船之上。
大明駐美國薩克拉門托領事陳玉成正手捧著一杯朗姆酒,坐在豪華舒適的艙室裡面,繼續著這一路的話題——加利福尼亞州、華人、公民權和……選票!
呃,這些話題聽上去真的有些無聊啊。什麼公民權啊,什麼選票啊,都是些虛無縹緲的事情,一聽就是美國式的民主,誰稀罕這玩意兒?誰又需要這玩意兒?老百姓踏踏實實過日子是最要緊的,這些個東西,都是美國政客鼓搗出來唬人的。加州華人根本不需要——這可不是陳玉成說的,也不是朱皇帝說的,而是加州華人對待公民權和選票的態度。他們根本不在乎這些,也不認為需要去為民權和選票鬥爭。實際上在過去的近十年中,他們真的不認為自己需要這些權利。
所以……由白人控制的加利福尼亞州議會才得以透過法律,堂而皇之的禁止外國(美國之外)出生的加利福尼亞州公民取得投票權,同時還不允許中國人擁有公民權,甚至還一度透過法律禁止中國人將在金礦採掘到的黃金據為己有,不允許中國人到唐人街以外的地方居住,不允許中國人擁有地產,不允許中國人的孩子和白人上同一所學校……甚至還有代表加州的議員在美國國會提出停止接收中國移民10年!(其中禁止中國人採金,禁止中國人擁有地產和在唐人街以外居住的法律因為大明帝國的強烈抗議而沒有透過,停止接收中國移民的法案則因為美國南方議員的反對而沒有透過。)
這些可不是因為朱皇帝謀奪夏威夷之後的蝴蝶效應造成的。在另一個時空同樣的事情不僅發生,而且一直持續到1952年,加利福尼亞州才改變法律允許中國移民獲得公民權,投票權則要等到1962年才能完全獲得。
“白先生、容先生,孫先生,以我在美國多年經驗,在美國這個國家。表面上說的好聽,什麼民主啊,什麼憲法啊,什麼人權啊……但這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得到的。你想得到這些就必須去鬥爭!溫仁恭儉讓什麼的不適合美國。因為你要是不去鬥爭,老美是什麼都不會給你的,而且他們還會把屬於你的一切都奪走,然後把你當成奴隸或趕出美國!”
陳玉成咬著牙齒說道:“加利福尼亞州的華人就是吃了不肯鬥爭的虧!其實加州是1850年才正式成立的,根據慣例,在加州成立之前生活在加利福尼亞的人都應該自動獲得加州公民權。
那個時候,咱們華人在加州的數量至少佔總人口三成啊!要是他們肯團結起來爭一下,至少就有十萬人能得到公民權!而且這些人大多都賺到一些錢,到現在起碼能有五成以上的人夠得著選舉的財產限制,有5萬張選票。加州還能夠透過那麼許多針對我們華人的歧視性法律?”
聽了陳玉成的話,白斯文和容閎互相看了一眼——有戲啊!別說是5萬張選票,就是3萬張選票,對於加州的政治版圖來說也將意味著一場大洗牌。因為在加利福尼亞州擁有投票權的公民本來就不多,選舉權不僅有財產限制。而且還有性別限制。在自由民主的加利福尼亞州,婦女和窮人是沒有投票權的!
陳玉成似乎明白白斯文和容閎的想法,搖搖頭道:“沒有用的,在加利福尼亞,上到華人社團領袖,下到最底層的礦工,誰都沒想過要選票。也不明白什麼是選舉和投票,反正加州的日子也不難過,實在不行還可以找我們這些外交官出面。其實就連我們這些駐美國的外交官,剛到美國的時候也不知道投票權、公民權到底是什麼東西,有什麼用……咱們華人,只要日子過得下去。是不會為了這種事情去抗爭的!”
這個的確也是事實,歷史上的華人就沒有怎麼抗爭,他們後來獲得公民權和投票權,也不是抗爭的結果,而是老美天天喊自由民主。喊得自己都不好意思太明目張膽搞種族歧視了。
容閎和白斯文聞言都是眉頭一皺,眯著眼睛不說話,也不曉得在想什麼。一旁的孫汶還被矇在鼓裡,卻是哼哼著道:“這有什麼奇怪的?這些華人在大明這裡日子過不下去的時候,就想過要抗爭麼?還不是背井離鄉賣豬仔去美國了?在自己的祖國都不知道鬥爭,去了異國他鄉還爭個屁!還是老老實實當順民吧!”
容閎和白斯文一愣,細細一想,居然覺得這孫汶的話是極有道理的。這些到美國去的華人,他們在國內的時候何曾有過公民權和投票權?更早一些,他們還是一百多萬八旗子弟的奴隸!美國的白人,無論是數量還是力量,比起八旗子弟不知道要大了多少,如何會壓制不住數十萬世世代代當慣順民的華人?看來這一趟的美國之行,多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