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迷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部分,臥底,指點迷津,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買完小靈通,我悄悄給明麗打了電話。

明麗電話裡劈頭就問:“你是不是犯錯誤了?”

我岔開話題。明麗不依不饒地追問。

我沒法回答。說哪天見面了我細跟你說。

隨後,我的電話接到姑姑打來的電話,姑姑也是使勁地追問,問我是不是犯錯誤了。當時我把電話使勁地捂在自己的耳朵上,生怕別人聽見。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其實,我知道這樣做不妥,甚至是違反紀律的。

但我覺得不違反是不可能的,一個人怎麼可能這麼長時間不和自己身邊的親人聯絡呢。怎麼可能呢。我又不是石頭裡蹦出來的。我覺得只要不影響案情就可以了。紀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再說這只是抓農村來城市的犯罪分子,又不是涉及國家機密和安全的案子。

事後,我又給我父親打了電話,妹妹跟男朋友約會去了,沒在家。父親也問我,是不是犯錯誤了,是不是出什麼事情了,我當然不能明說,只是找了些託詞安慰了父親。

悄悄地把電話打完之後,我迅速地把找出記錄刪除。然後給阿珠、娜姐、小梅分別撥了個電話,裝作第一次擁有手機而非常興奮的樣子。

她們分別都笑話了我。

9、

我猶豫了很久,想了很多主意,怎麼跟明麗解釋這件事情。首先,肯定不能明說,明說了太危險,拋開紀律不說,其實現在人與人之間的互相信任很成問題的。明麗和我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但是,我們之間發生了很多讓我不太能接受的事情,比如她們家透過明麗提出過房子的問題,提出過彩禮錢的問題,提出個三金,所謂三金就是手指頭上、脖子上、耳朵上戴的金首飾。

說老實話,我挺煩這些東西的,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搞的這樣俗,實在讓我難以接受,但是我太愛明麗了,入鄉隨俗嘛,大多數老百姓都是這樣的。

對於三金我裝蒜說是不是腦黃金、腦白金和神經搭檔啊。明麗差點就跟我翻臉了,讓我哄了好半天。提到彩禮錢的時候,我說又不是買賣人口,這我可接受不了。

明麗勸我,就是一個形式,你把錢給我父母,我父母再買成東西陪嫁,還是我們倆用。

我問,多少?明麗說一般是兩萬,咱們不能寒酸了,父母養育我這麼大,而且一生就這一次,那我們就四萬,讓父母高興高興。

我參加工作沒多久,我估計我爹也就二十來萬的存款,我妹妹剛參加工作。我覺得結婚靠父母實在是件丟人的事情。

明麗說:“哎,冬子,我把你當個蔥,你可別不知道拿自己熗鍋啊,想娶我的人太多了。”

臥底 第一部分 (9)

為這事,我們倆鬧了半個月,誰也沒理誰,不過很快就又好了。

明麗的父母不願意我們在一起,但是我們的關係發展非常迅速。她父母基本上就沒什麼話說了。對他們來說,我的職業雖然掙錢不多,但是人還是比較穩定,人也本分,靠的住,以前那個大款,雖然有錢,但好賭,多次回來糾纏過明麗,明麗的父母遺憾啊,可是權衡了一下,確實一時還找不到更合適的,將就著把寶押在了我的身上。

畢竟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沒有什麼惡習。而且還有一套房子,我的姑姑在這個城市的城建系統裡很有一些人脈關係,她在五十歲那年離婚了,兩個孩子都在國外,前夫也是個人物。他們的社會關係和高度絕對是讓明麗父母仰望而望塵莫及的,明麗的母親是公交車的售票員,父親是教師,一輩子沒培養出幾個好學生,就培養出明麗一個人來,成為音樂學院的高才生,遺憾的就是沒出名。

我的姑姑是我娶明麗的一個重要籌碼。這個城市的很多依靠房地產發達的人都曾經得到我的姑姑的幫助,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絡。

現在我非常為難,我臥底的真相肯定不能告訴明麗,明麗知道了就會告訴她父母,她父母知道了就會再散佈,那我就完蛋了。不光嚴重違反紀律,我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權衡了一下,我決定編個謊話,說我辭職了,想自己做點生意,臨時在這裡,說的時候我暗示了一下,很快我就會離開這裡。當然我的暗示是我的姑姑是會給我安排一個好的職業的。

明麗相信了。我以為她會追問那你為什麼會在浴室裡工作。但是她沒細問。後來我慢慢理解到,依她的生活經驗,她絕對想不到我會像電影裡描述的那樣做個臥底。她以為我真的因為犯錯誤辭職了,因為我們以前經常談起辭職做生意,賺大錢的事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逍遙雷王

元如一

重生之娛樂帝國

大刀闊斧

龍的煩惱

丟丟

戀戰星夢

韓錯

十佳女

冬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