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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痴”的語氣把我隆重介紹出來。
這下連傻瓜都知道我大有來頭了,而且好像還是和演藝圈有關的,有幾個心裡依稀已經猜出了我是誰。
其中一位警察無奈地道,“由始至終我沒瞧過他的臉,我哪兒知道他是誰?在和平飯店的老年爵士酒吧燈光就異常昏暗,後來在街上也是燈火蒙朧,就連這個審訊室都象個黑屋,我怎麼知道他是誰?”
王雪伸手將審訊室的日光燈開啟,“你們自己看看他究竟是誰吧。我早就說把審訊室弄得黑漆漆的要誤事,你們這些老經驗的同志偏要說這樣對犯罪分子更有威懾力。你看怎麼著,差點就把你們的前途搭進去了。”王雪走到我的面前,仔細看了我一眼,“果然是你啊,剛才是聽你的四位搭檔說的,現在總算是見到本人了,快給我簽名!”
我一聽,不禁感到好笑,這話怎麼說的?我現在連人身自由都失去了,更別說給人簽名了。當下我伸出手,露出手腕上明晃晃的手銬,示意這種情況你說叫我怎麼簽名。
這個時候那些年輕的防暴警察幾乎都認出我是誰了,不由大吃一驚,只有那個老警察不明所以,把好奇的眼光投到大家的臉上。
“想不到我們今天抓的居然是張祈恩……天啊,我居然親手抓了我的偶像!我真該死!”說到這裡,這群防暴警察中的某一位捂著臉,痛苦地蹲下地去。其他警察也露出一副追悔莫及的神情,迅速給我開啟了手銬。
這下那位年老的警察總算知道我是誰了。要知道我現在的名氣如日中天,作為新時代的偶像被大眾所推崇,名氣比起上海的驕傲姚明來說只高不低。現在看來麻煩恐怕有些大,至少其中一定隱情,不然我作為名人不可能會無故去毆打一個外國人的。
王雪笑了起來,迫不及待地從身上掏出個小本子,然後遞給我道,“張祈恩,請給我簽名。”我對這個把我從鬼門關拉回來的爽朗少女很有好感,當下毫不猶豫地掏出簽字筆龍飛鳳舞地給她簽上了我的名字。
王雪看了非常高興,但看了兀自蹲在地上痛苦不堪的同事,不由央求我道,“你能原諒他嗎?他們也不是故意的,估計是執行公務的忙中出錯。”
我嘆息了一聲,然後道,“他們也算是公事公辦,就是做事太馬虎了,這樣很容易造成冤假錯案,算了,人誰能無過,我原諒他們了。”說完我攙扶起那位還在抽泣著的年輕的警察道,“今天你們接到報警到酒吧來制止騷亂是對的,可是卻不該只聽一面之詞就做出直觀的判斷,有時候直覺是會害死人的。”那位警察聽到這裡,羞愧地低下了頭。
王雪高興的道,“你不愧是我最崇拜的偶像,心胸太開闊了。幸好今天輪到我值班,我一看見劉依菲她們就知道事情不對,粗略瞭解一下才知道原來中間產生了誤會,所以急著跑來通知你們,如今大功告成,我也該繼續回去完成我的工作了。口供還是要繼續錄的,這樣才能顯示我們警察部門的公正廉明。”說完,王雪就蹦跳著離開了。
留在審訊室的防暴警察分出人手來一邊把房間打掃乾淨,一面把那個想踢我不成反被震暈的倒黴蛋抬了出去,最後又從外面抬進來一張桌子這才退了出去,讓剩下的老警察繼續開始進行公正的審訊。
第一百七十章 千鈞一髮(二)
接下來的事情就比較簡單了,我坐在座位上,把那個英國大使侮辱我的夥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講了一遍,即使是老警察這樣沉穩過人的人也不由義憤填膺,恨不得在現場抽那金伯格一傢伙。不過事情還是有些棘手,畢竟是我率先打人的,這一點我沒有道理可佔。現在就要看上面的意思了,正反兩方面都說得過去。說好點,我有愛國情操,是個血性男兒;說差點,就是沉不住氣,只會逞匹夫之勇的破壞安定團結的罪人了。這就是事物的兩方面,只是看有決定權的人怎麼理解。
就在老警察請我在審訊筆錄上簽字的時候,審訊室的門被開啟了,那個金伯格和他的翻譯在一位看起來一臉威嚴的中年警官的陪同下走進了審訊室,“怎麼樣,老項,審訊結果出來了嗎?這個竟敢在公共場合毆打外國友人的暴徒的口供出來沒有?”那位中年警官看見只有老項一個人審訊,有些驚訝,但還是出言詢問道。
老項臉色有些難看,他連忙走到那位中年警官旁邊,然後附在他的耳邊小聲說了幾句,“什麼,他居然是……”那位中年警官驚訝地看著我,似乎想不到我的來頭也不小。
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官場人物推太極的手段有了施展之地,“原來是這樣啊,老項,你幫我招呼一下這位金伯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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