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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人?”他眼尾一掃搖光,問。不重要的,琉璃不會往他面前帶。
“我弟弟。”已經決定不隱瞞,就很坦然,“霍家惟一的血脈,霍家軍少主,霍搖光。”
蕭十一吸了口冷氣。
果然千算萬算,也不可能事事盡在掌握。不過很快,他就露出幸災樂禍的笑意。
“可了不得,我那皇叔若聽說霍家還有根,只怕要氣得背過氣去。他若直接龍馭賓天,大家就都省事了。小琉璃,你還藏著這樣的大殺器呢。”
搖光略略蹙眉,很不喜歡臨山郡王對姐姐的態度,聽起來像調戲,細琢磨卻親暱。雄性動物天生有領地意識,姐姐在沒嫁到好姐夫前,歸他保護。正所謂出嫁從夫,在家從父,無父從兄……呃,從弟呀。
姐姐,將來不是要嫁給水大哥嗎?他挺喜歡水大哥的。但這位郡王哪裡來的?居然敢比他長得還漂亮!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況且,從前聽村裡的老人說過,漂亮男人沒有好東西。當然啦,他是惟一的例外。
想著,就上前一步,擋在琉璃面前。其實,是擋住臨山郡王的目光,笑得白兔般可愛,眼神卻鷹隼般銳利,“這位大伯,好不好稱呼我姐姐為水小姐呢?聽聞東京都物寶天化,人文俊秀,特別守禮來著。”
蕭十一眼睛眯起來:大伯?!
琉璃面對蕭十一時,其實總是有些微微的緊張,可此時聽到搖光的話,差點就笑出來。
蕭十一智似妖鬼,相貌俊美無雙,身為富可敵國的大趙第一富豪,出身又高貴,簡直堪稱完美的男人。但與他貼近了,就會發現他有很多幼稚的缺點。比如:自戀。
這樣說,大約程度還不夠,他是超級自戀的大水仙,只看他精緻的服飾就知道了。哪怕是散漫的打扮,也要散漫得有範兒,偶爾髒兮兮的,卻必得髒得有型。
他堅定的認為自己是萬人迷,他也確實是萬人迷,可他在她這兒踢了鐵板就算了,居然被一個十一歲的小正太稱為大伯?!他那傲驕的心肯定深受打擊。而且吧這人,在大事上是有大智慧的,取捨權衡,能壯士斷腕。可在小事上。那是睚眥必報,小氣巴拉。
不過,琉璃實在低估了蕭十一的臉皮厚道和妖孽程度。就見怒氣在他臉上一閃而過後,他的手臂像會拐彎似的,越過搖光的肩膀。輕拍在琉璃的頭上,“那,小侄女,要不要本郡王跟這個小矮子說一聲,你和本郡王到底要用什麼態度相處才合適?”
“你說什麼?矮子!”搖光很生氣。在同齡人中,他已經是最高的了好嗎?哼,你高就了不起嗎?那是因為你已經是老頭子了!
搖光挺著瘦瘦的小胸脯就要上前駁斥。正所謂士可殺,不可辱來著。可琉璃卻咬著唇,一邊使勁拉著弟弟,一邊使勁向那男人搖頭。
她不能說話,一開口就得笑出聲。搖光也是極驕傲的,因為生得俊。七八歲時就有地主家的老財來為女兒來提親,還有村裡的小姑娘送煮雞蛋。他現在是矮,可畢竟才十一歲嘛。
而且,她不能讓蕭十一和搖光說得太多。蕭十一對她態度**,偶爾會有些不很過分的親暱行為。作為成人的她可能當時沒留神。事後沒計較,可很多話好說不好聽,她相信蕭十一不介意會添油加醋,說得讓人誤會連連。何況那回她中了那種藥,還主動要撲倒他來著。前科不好啊,經不起推敲和詢問。
“大人說話,小孩子一邊待著去。”蕭十一揮揮手,眼冒寒光。
真是的,跟個孩子,至於這樣嗎?琉璃腹誹著,卻因為有求於人,不便發作,很有深意的捏了搖光的胳膊一下,還連著丟了兩個眼色。
搖光:好,看在合作的份兒上,我忍。
蕭十一卻沒完沒了,那隻賊手又擦過琉璃的面頰,拍了拍搖光的肩膀,“即叫了本郡王一聲大伯,那本大伯就教你個乖,要尊重老人知道嗎?小矮子。”
搖光:好,看在要借你路的份兒上,我再忍。
可琉璃忍不了,搖光可是她當成心肝寶貝一樣的弟弟呢。於是先拉了搖光坐下,又做了請蕭十一安坐的手勢,然後襝衽為禮,姿態優雅,“那什麼,大伯,侄女這廂有禮了。”
蕭十一被噎,修長有力,骨節分明的手指敲了敲桌子,“輩分差了!”
“侄女從前在民間聽過一句話:騾子大馬大值錢,輩分大不值錢。”
搖光樂了,姐姐還是最疼他啊,他受點言語上的氣,姐姐都會護著。
“氣本郡王是吧?”蕭十一胸中悶著口氣,臉上卻掛上能令所有大姑娘、小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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