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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住在臨山郡王府,琉璃是有點緊張的,怕蕭十一藉機親近。
不過她實在有點想多,在郡王府逗留了三天,雖然好吃好喝的被供著,還有兩個明顯會武的丫頭盡心侍候,卻連蕭十一的影子都沒見著。想想,又覺得自己可笑。
阿魯臺在大趙的都城,在蕭左的眼皮子低下失蹤,蕭左得多麼震怒啊,追剿措施必然前所未有的嚴厲!蕭左是愚蠢,但那是相較蕭十一而言。若以平常眼光看,也不能算草包皇帝。而蕭十一看似閒散,是個除了吃喝玩樂外,什麼也不管的花花公子,實則手下一大攤子事,又在這麼重要的關頭,哪來的時間和精力來纏磨她?
這讓她感覺很輕鬆,好像攏在心頭的迷霧都散開了。到這時候她才明白,原來愛情這種事情,給了現在的她十足壓力。以目前的情況而言,真的不適合談情說愛。她不是能心分幾處的伶俐人,她只能在同一時間裡,一根筋的做一件事。
如今沒別的,只兩個字:復仇!
但不被打擾的在郡王府住了三天後,她也發現了些事情。一就是蕭十一貌似特別喜歡空曠的地方,喜歡享受近乎於冷漠的孤獨。
她住的地方就在蕭十一所住主院的側跨院,地方大,但侍候的人極少,花木也少,而且管理得特別嚴格。她注意過,平時別說普通的僕人過來,就算靠近也是不允許的。據說,是因為臨山郡王在這裡擺了桃花陣和財陣,人多就氣息雜亂,壞了他的風水。只有特殊時辰出生的下僕,才可以進來打掃侍候。
她不知道,他是怎麼用這種說詞把蕭左也蒙了的,總之來過幾次,這次又住了幾天。倒是安靜得很,也安全得很,除了幾個郡王府的心腹,沒見過生臉兒。
但。這是她有弟弟陪同的情況下,是隻獨處幾天的情況下,蕭十一平時都是自己,長年累月的自己,就連蕭蠻和袁凡青也不經常過來,難道他就不感覺孤單嗎?整個主宅孤單悽清,倒是桃花潭那個銷金窟、風流地,像是他的家似的。
“我十一哥說了,孤單會提醒他,活著就要靠自己。就連這舉頭三尺的青天。也是指望不上的。”蕭蠻告訴琉璃。這得是多麼孤決慘痛的經歷,才造就他這樣的性子。可是若有時間和機會的話,他卻喜歡黏著她。而他喧囂囂張的外表下,事實上內心極其寧靜。
這個男人,實在是太雙面了!
第二個發現就是:這幾天來她沒有覺得寂寞。不僅因為搖光在,還因為蕭蠻這小子除了睡覺以外,幾乎整天都耗在琉璃這兒。開始還是衝著琉璃來的,圍著她轉,嘴甜,笑也甜。但短短不到兩個時辰,他的目標就改換成了搖光。堅定不移的!
兩“只”少年,簡直火星撞地球。
不知道是不是雄性生物都有很強的獨佔心理,不管是不是年幼,反正兩個少年都是如此出色,搖光對蕭蠻的出現,表現得非常不爽。本來麼。姐姐是我的,憑什麼你來撒嬌賣乖?扭股糖一樣往姐姐身上死貼,那是我霍搖光的專利好不好?我的姐姐,自然只能疼愛我一個,不是什麼外面來的人都可以分一杯羹的!偏偏。他的身份不能讓太多人知道,蕭蠻又是明顯不知其中細節的,只以為搖光是個小廝,言語間有些不尊重。
所謂屁股決定腦袋,每個人的位置不同,決定他們的想法也不同,倒不是善惡的問題。
蕭蠻對搖光也很不服氣,你說你一個下僕,天天在小姐面前膩乎什麼?我這是保護琉璃姐姐好嗎?琉璃姐姐是我十一哥的,註定的,我必須守護。那個貓什麼的年紀小怎麼了?年紀小就沒有犯罪的嗎?有志不在年高,同樣,壞心眼也不分年齡。再說了,一個小廝長這麼漂亮幹嗎?生生把我蓋過去了,我可一直是大趙國第二美男子。沒辦法呀,吃人的嘴短,被十一哥養著,第一的名份只能讓出去。可你個叫小貓的,又算哪根蔥!
不過好在兩個小少年年紀雖小,卻是知道分寸進退的。搖光知道蕭蠻是半個主人,不好太過得罪。蕭蠻只道是打狗也要看主人,貓嘛,自然也看在琉璃姐姐的面上,不能太欺侮。於是琉璃樂得看他們無傷大雅的明爭暗鬥,只當看小孩子耍猴戲了。兩隻少年一個古靈精怪,一個腹黑陰險,鬥得還蠻好看的。
到後來琉璃看出了點道道來:搖光到底比蕭蠻大一歲,事事都略佔上風,搞得從來是天之驕子,在蕭左那兒都敢混賴的蕭蠻很鬱悶。
可別小看這一歲的差距,對於七老八十的人來說可以忽略,但對於正在成長的人來說,一年可以有很大的差別。而且搖光從小刻苦,人又極聰慧,本來蕭蠻以為搖光是個竹竿似的瘦高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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