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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於我們雙方來說,看似很方便:我的車可以給他開,他有車開了;我的車可以買保險了,我要用車的時候有車開了。但其實,也很危險:如果他不想把車還給我了,我沒辦法,因為我們已經辦完手續,他合法擁有我的車;如果我開這輛車出了任何問題,他的保險費就會一直上升,那樣他要交很多錢。
但當時我們也沒想那麼多,因為這個老外的夫人是成都人。他們在成都的家,離我在成都的公司辦公室只有三四分鐘的路程。在中國時,他們就經常上我的電視節目。
自從我們這麼“合作”了之後,我出去拍電視時,他們也跟我一起去,做我的主持人,正好符合我的中英雙語欄目。而他們家那個混血女兒,也成了我的兒童電視主持人,向國內我兒童欄目的觀眾介紹美國。
後來2005年元旦開始,我開始全職在美國《僑報》上班,回中國就少了。在曼哈頓上班,坐地鐵比開車要方便很多,對開車的興趣就沒那麼大了,也不需要開車了。特別是有一個月,我吃了三張罰單,原因是一次闖紅燈,兩次掃街時沒挪動車位。
掃街時間一般是大早上,這就意味著我要在一大清早起來去挪車。對於愛睡懶覺的我來說,這簡直就是一種酷刑。尤其是冬天,紐約的冬天好冷哦,而且早上更冷,在溫暖的被窩裡不得不鑽出來,踏著大雪,就為了挪動車位,真是非常痛苦。
由於我沒有固定的停車位,今天停在這條街,明天停在那條街,同時要特別看清楚掃街的時間。而且,每週至少有三次都要在7點以前挪動車位,這破車真是害死我了。其實我一個禮拜用不了一次車,但是隻要有它,我就得早起,參與挪動車位的持久戰。
那時候覺得,有車,真煩!
把這個煩惱告訴警察朋友,他給了我一張卡(美國警察家人或朋友,可以拿著這張卡,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讓我放在車前面,這樣就可以不被開罰單。
不過,雖然有了這張卡,一次,二次,三次還可以,你總不能每週都這樣,每次都這樣不自覺吧?
所以那個時候我巴不得有誰開走我的車。
我甚至還想:如果車被盜就好了,不僅丟掉這個麻煩的東西,還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發一筆橫財。
想多了,就真的天天盼啊盼的,盼望有人偷我的車。
各位大偷小偷,行行好,趕快偷我的車吧。
可是還是沒有人偷我的車。
有一次,有個朋友借我的車開一個月,讓我欣喜若狂,好像放大假一樣的興奮,再不用晚上調好鬧鐘,大清早就被鈴聲吵醒,每晚睡覺都緊張,可以放放心心,輕輕鬆鬆睡大覺。
可是,一個月以後,車還回來,幸福的日子又沒了。
這車給我的煩惱越來越重,每次被鬧鐘吵醒,都恨得咬牙切齒,巴不得把那輛破車打發得遠遠的。
紐約的冬天又長,那段時間被折騰得很慘,有時候去外地出差,就要把車開到朋友家裡“寄養”,出差回來,再打計程車去朋友家拿車回來。本來有車是方便生活,結果到我這卻一大堆麻煩。
終於有一天,有個朋友的朋友急著要車,我就連賣帶送把我的那輛只開了三萬多英里,八成新的墨綠色豐田小車,以2500美元的價格,打發出去了。
朋友的朋友為撿了便宜感激不盡,我這邊也為解決了麻煩高興萬分。
當時買車的人沒想到那麼便宜,老是讓朋友跟我聯絡,生怕我反悔不賣。
我為了早點擺脫煩惱,即使那麼便宜,還生怕他不買。
一個急著嫁,一個急著娶,我們雙方都著急,買賣一下子就成了。
朋友的朋友,先開走了我的車,好多天以後才辦的手續。其實,當時要是他開著車出去幹什麼壞事,或者出了車禍,我的麻煩就更大了。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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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板”的美國人
美國的法律法規很多,滲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只要一個法律法規被設定透過以後,一般就會被嚴格地執行起來。所以人們習慣了遵守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因為不遵守的話,會有很嚴重的後果:你不交違規停車罰款,你的信用程度就會被影響,導致你在銀行的個人信用記錄有不良記錄,進而影響你的信用卡、貸款等等。
所以,在美國,如果你要找誰走走“後門”,你可能會吃閉門羹。因此很多中國人覺得美國人有些不通人情,有時為了守法甚至到了死板的地步。
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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