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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的法律制度,好像不是那麼大公無私,但不得不說,人家的這種制度,更加適合保護國內的文物,也讓國人更加積極參與保護文物。

如果真的是這種制度,在發現一處古墓之後,你還會違法犯罪,去偷盜、倒賣文物?

2009年,英國考古學家赫伯特在一傢俬人農場,發現了迄今為止全英最大的盎格魯-撒克遜黃金製品文物群,這批文物將由一個專家委員會負責估值,然後出售給一家博物館,所得收益由赫伯特和他的農場朋友平分。

如果國內發生了這種事情,最困難的後果是什麼?

幾乎都不用想,肯定是被兩家人平分,如果分配不均,還有可能狗咬狗,最終被人發現舉報,兩家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另外,根據英國法律,任何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發現,都應上報相關管理部門,但這並不意味著“有關部門”會隨意扣押寶藏,而是體現了英國對於歷史文物的保護意識。

大英博物館世界上規模最大之一,據悉,裡面的中國文物就有超過兩萬件。

那麼中國與外國差別根源在哪?

德國、法國、日本、義大利、我國彎島等地區,一般規定,在自己土地(或動產)中發現的,則歸自己所有。

在他人土地(或者動產)中發現埋藏物或隱藏物的,由發現人和所有人各取一半。

瑞士較為特殊,規定由土地或動產所有人所有,發現人享有報酬請求權。

2015年3月,yan城一工地挖出大量古錢幣遭村民哄搶,市博物館希望當地老百姓能及時上交,避免給國家造成損失。

所以說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最大的區別是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地下的寶藏也隨之有了“公有”屬性。

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這是國家公有的********在法律上的反映。

但地下寶藏歸國家所有合理嗎?

如果發現的是文物,則一般不因個人的發現,或先佔而所有,各國各地區多數都規定其所有權歸屬於國家。

我國《文物保護法》第五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這就是說,文物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但是1989年,晚清名臣徐繼畬第六代孫女徐惠雲。將徐老留下的297件文物捐獻,以換取獎金與戶口,然而迄今不僅戶口沒有解決,其中的28件文物也下落不明。

雖然說文物國有是國家對文物的一種保護,個人的力量再強,也不能保證代表中國歷史文化地位的文物流傳到其他國家。

然而在國內,政府部門強制上交、國家保護廣受質疑、上交者所獲酬勞過少,等等因素疊加在一起,造成了目前文物收藏認識的混亂。

其實一個國家,文物屬於個人或者是國家就有那麼重要?只要這件文物不走出國門。不就完全沒問題吧?

古董是文化傳承的一部分,但這是怎麼傳承的?

在民間就不算是傳承?就不能保護?

韓孔雀和程軍,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後兩個人都不說話了。

反正這裡的文物也不屬於國內,程軍也就不再鑽牛角尖,而韓孔雀也不過是發發牢騷罷了,他知道就算說得再多,也是白搭,既得利益群體是龐大的,絕對不是輕易能夠改變的。

牛群發現了,文物也找到了不少,可以說韓孔雀這次出來收穫巨大。不過,這些東西。韓孔雀卻沒有收起來。

既然想要經營這裡,自然是把這些發現留在這裡更好。

花費了一天的時間。韓孔雀統計好了這裡的牛羊,檢視了所有的文物,晚上他們也沒有回去,就在谷中湖泊邊上宿營。

兩人吃著從湖泊之中抓到的三文魚,只是一會兒,韓孔雀就吃了兩條,吃飽了,韓孔雀看著程軍道:“你賴在這裡不走,到底是為了什麼?”

程軍答非所問的道:“這裡還真是物產豐富,這麼一座湖泊,如果在國內,得養活多少人啊!”

韓孔雀瞥了一眼程軍,道:“沒辦法,美國五大湖區的總淡水量,是國內所有淡水總和的三倍,這麼一處地方,物產自然豐富。”

“你帶沒帶魚竿?剛才我發現了一條大魚,看樣子得超過一百多斤,現在閒著也是閒著,不如我們釣魚?”程軍突然問道。

韓孔雀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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