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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咆哮:“我不能接受你的行為,如果你要變成一個女同性戀,不要當我的朋友!”
詩敏坦承她的同性戀傾向。解釋了老半天,還是無法使惠明接受她“不一樣的地方”,只好撂下話來:“好吧,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就不相往來好了!”
瞭解他的想法,接受他的選擇
向我求援的惠明,其實並不希望失去這一段友誼,卻還十分堅持“我不能接受這種異常的行為”。
她問我:“怎樣讓詩敏迴歸正常?”
我懇切回答:“不能。”
如果有迴歸“正常”的可能,就是惠明得改變她的觀點和態度,不要認為自己才是對的。
深明事理的人都已明白:我們並沒有什麼改變任何人的能力,除非他們自己願意改變。
強迫一個人戒菸尚且困難,要變更對方的性向,無疑是在和複雜的基因組合、看不見的千軍萬馬作戰。那等於不畏艱難地向冥冥中的上帝宣戰,得勝的機率是零。把同性戀變成異性戀的可能性,還比把異性戀變成同性戀的可能性低一些。當然,也有人浮游在同性戀與異性戀之間,如果她從同性戀變成異性戀(我看過最撲朔迷離的例子只有美國女影星安妮·海切,她本來宣稱自己是女同性戀,卻在結束一段同性戀情後,和一位英俊男士生下孩子),也是出自她的選擇,她願意。
身為好友,身為一個關心她的人,不能只憑愚勇,把她變成“我覺得這樣才對”的人,應該瞭解她的想法,接受她的選擇。
想控制一切、扭轉一切的慾望,並非愛,也不是友誼。
真正體貼的好友
朋友碰到艱難困苦時,我們不該是他的路標,只能成為探照燈。真正體貼的好友會問:“你需要我幫什麼忙?如果你需要幫忙……”而不是頤指氣使地說:“你該怎麼樣才對!”
我有一位好友就是女同性戀者。由於陽剛特質很強,父母雖然生了一男一女,隔壁鄰居每次來閒話家常,問起的都是:“你們家那兩個兒子在臺北做什麼工作?”
親戚比較知情,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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