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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隨環境溫度的變化而變化。那麼現在,秦三少的體溫就是她的體溫吧。
這種息息相關的感覺確實不錯,難怪這麼多人都喜歡找個伴。
“秦子凌,我們都要活下去,作為人......”莫凡衣無意識的輕念,聲音小的幾乎聽不見。然而把頭搭在她膝蓋上眯著眼休息的秦三少,微微的睜開了一點眼睛,那眼睛裡積滿了令人生俱的深沉。
莫凡衣今天約秦子凌出門的原因雖然夜遊培養感情的成分在裡面,但是也少不了有其他的目的。人不動我我不動人這句話不適合在末世生存,有些時候就要先發制人。既然她要抱緊秦子凌這條大腿,那她註定就會有和主角們拔刀相見的一日。所以,既然是仇人,她不可能明知道是好東西還要讓出去吧。
《末日裡》說女主和男主的空間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也不是異能。而是女主在末世徹底爆發的前一個禮拜和室友在b大附近的小古玩街上淘到的。那是一堆鴛鴦鐲,看上去十分普通,材質更是談不上什麼好料。而且,雄鐲還破碎成了三塊。這對手鐲本身就沒有什麼價值,而且玉碎也不是什麼吉利的事情,所以這對手鐲出現在這條小街上足足十年也沒有被人買走。而女主卻是一眼就看上了那對手鐲,並且以極低的價格收購了。回去以後,女主用紅繩子把那碎成三塊的雄鐲拼接起來送給男主作為定情信物了。
末世爆發後的前一天。女主不小心劃破手指把血滴到了手鐲上,隨後發現了自己有了一個可以種植的隨身空間。女主也沒有瞞著男主,自然是立馬告訴了他。男主同樣也有了空間,不過和女主相比卻差了許多,只是一個一百立方平方米的大小的空間而已,雖然不能放活物,但是具有保鮮功能。
在末世前期空間意味著什麼,莫凡衣很清楚。空間就是物資,而物資就是生命,掌握生命就擁有權利!至於權利能做什麼?在末世那個沒有規則的時代,權利可以得到一切!
車停了,莫凡衣有些迫不及待的下車,從而沒有注意秦三少被她甩開的那一瞬間露出極其不爽的表情。待她再轉頭看向秦子凌的時候,秦三少已經又變回了那張面癱臉。
“快點,早起的鳥兒才有蟲吃。等會有好東西我買下來送你當定情信物啊。”莫凡衣依舊是淡淡的笑容,但眼睛裡閃過一絲勢在必得的堅定。秦三少只是眯起眼睛打量了她幾眼,什麼話也沒說,立馬走到她身後,無骨一般的趴在她的背後作勢讓莫凡衣拖著她走。
莫凡衣自然也不在意,她全當秦三少這樣是和她培養感情的節奏。再者她在這麼冷的天,還這麼早的情況,叫身為一條要冬眠的蛇來陪她逛室外古董街,某隻沒有甩他臉色她都十分高興了。畢竟莫凡衣陰沉的性格一般都選擇呆在家中足不出戶,如果她突然要出門一定會引起莫家其他人懷疑的。如果是要和秦三少約會那就另當別論了,他們定是會舉雙手雙腳贊成,哪會來懷疑這懷疑那的。
天色尚早,古董街上居然零零散散的擺上了幾家。
而身高一米六五的一個姑娘半揹著一個一米八九的男人在大清早就能逛古董街的著實引人注目。不過好在時間早,也沒有什麼人一直打量他們,大多是也只是因為好奇多看了他們一兩眼罷了。作為當事人的兩位都完全不在意,其他人也是沒有太在意,畢竟古董街上性格古怪的人數不勝數。
莫凡衣就這樣拖著休眠的秦三少在古董街裡瞎逛了起來,秦三少的那點重量還造成不了壓力。一想到能搶到男女主角的金手指,莫凡衣就眯起眼睛一直樂呵呵的笑,這幅樣子若不是馱著一個秦三少想必莫家人在場也認不出來。
沒走幾步,莫凡衣沒走幾步就在一個小攤販上看到了一對符合條件的手鐲。莫凡衣的第一想法就是太平凡了!如若不刻意找,就算逛過這個攤子她也不會注意到那對手鐲,即使邊上有幾塊碎的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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