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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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企業,怎麼可能好起來?
六是企業內部缺乏正確的激勵淘汰機制。只要不犯政治錯誤就能進不能出,無論多麼不稱職的人都照樣拿工資;企業內部分配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乾和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養舒坦了一批懶人笨人,傷害了一批能人勤者;到了改革後人們漸漸獲得了擇業自由後,很多能人紛紛離開國有企業另謀高就,而相對能力較弱的卻沉澱下來,企業的人員素質越來越差。其實大家可以認真回憶一下,七八十年代的國有企業,有幾家不是每天上班時間在大門口、車間裡聚集一幫無所事事的人吹牛聊天或者忙私活的?二○○○年我接觸過一個總是發生請願事件的建築機械廠,瞭解到該廠的職工裡有相當一部分是老職工子弟接班入廠,文化層次低、技術生疏,重大事故和人為裝置損壞時有發生,廠內經常出現做私活佔用公家東西現象,甚至部分職工監守自盜,偷拿一些半成品、物料、模具、圖紙、工器具賣給廠外私人經銷部或用於私活。一九九六年夏季一場暴雨後,該廠的部分圍牆倒塌,廠裡拿出錢來讓職工砌牆,竟然無人願意幹活,不得已請來一個農村建築隊。一九九七年底新來了個廠長,要加強勞動紀律,對幾個外出攬活的職工做出了處分,結果這幫人圍毆並砍傷了新任廠長,導致該廠無人敢出面當廠長。沒飯吃不行,一九九八年該廠職工還先後多次上街鬧事要生活費。銀行的信貸員上門討貸款,也被這個廠的工人認為是“黃世仁逼債”,多次謾罵、侮辱信貸人員,弄得銀行的信貸員都不敢去了。我也很清楚,如果自己昧著良心,裝做一副悲天憫人的樣子把國有企業的職工都寫成一副“無私奉獻、任勞任怨”的樣子,再為今日他們的悲慘處境喊兩句口號;“把無產階級的乞食袋當作旗幟來揮舞”,說些同情工人階級貧苦的話,寫一些諷刺和抨擊“富人”的文章,“半是榜文、半是輓歌”,就可以佔據廉價的道德優勢。但我不願意這麼做,因為我寫文章憑的是良心,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樣懷著政治目的,按照早就定好的框框進行材料取捨,刻意誇大或者掩蓋某些事實。根據我多年以來的觀察與思考,今天的一切都成長於它的昨天,國有企業的苦果早在國有企業建立的那一天就已經種下了。多數人天生具有惰性,沒有生存的壓力就不會去開拓奮進,而國有企業內恰恰缺乏這種壓力。
七是對企業家的地位認識錯誤,奉獻與收入不成比例,造成企業家道德風險難以防範。在西方國家,企業家作為社會生產活動的組織者,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對合法所得的私有財產的保護,則使得企業家們安心賺錢。因此,西方國家的社會精英多半集中在企業家階層裡。西方企業家的收入高低,與企業經營好壞密切相關。如果經營不善,企業家只有破產,自己承擔責任。然而中國卻是個官本位國家,公民的私有財產長期被當作一種罪惡,得不到法律保護;要想成為人上人,那你就得當官。社會精英都集中在官場裡勾心鬥角、拉幫結派。而官場,卻是不能創造任何社會財富的。精英過度地集中在官場,只會浪費人才資源;還容易造成政策不連貫,朝令夕改。企業家則沒有真正的社會地位,也缺乏真正有本事的人來安心經營企業。國有企業的領導如果經營得好,收入也還是那麼多一點;經營得差,只要把上面招呼好也還可以異地做官,甚至反而獲得提拔。因此,一些有能耐的企業家逐漸心理不平衡,產生了歪門邪念。一九九五年我剛參加工作前後,武漢發生了“於志安事件”。於志安是武漢長江動力集團公司董事長,併兼黨委書記、總經理於一身,還擔任武漢市經委副主任,又有全國工商聯常委、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漢市政協常委等多種身份,也算是個能人,短短十年時間裡勵精圖治,把一個原本陷於破產邊緣、五千多職工沒飯吃的武漢汽輪發電機廠,弄成了“全國五百強”企業,十年來利稅增加了一百倍。然而,於志安認為這個企業有今天,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而他所獲得的卻遠遠與他付出的不相稱。於是於志安以自己的名義,利用企業集團跨國投資的機會,在菲律賓註冊成立了一個註冊資本為六十五萬美元的電廠,並於一九九五年出走菲律賓。後來中國跟人家外方交涉,追回了六十五萬美元的註冊資本,但此時人家已經不在乎這六十五萬美元了,每年電費的收入就有一千萬美元。除了武漢的於志安,還有云南的儲時健,也屬於這類心理不平衡的人。然而,企業不同一般單位,企業經營是存在風險的,因此對企業家的監督存在著進退兩難的情形:假如監督太嚴,企業家無所適從,不敢承擔風險,那企業肯定好不了;假如監督太鬆,企業家道德風險又會給企業帶來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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